围绕“三理”矫治痴迷者

  法轮功痴迷者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人理不通(死抱“法理”),道理不讲(胡搅蛮缠),心理不畅(严重障碍)。因此,必须寻找合理的矫治方法。在长期矫治法轮功痴迷者的研究和实践中,我认为需要围绕“法理”、道理、心理这三个“理”,实施三管齐下。   在实施前,必须收集、整理、分析、掌握矫治对象的综合情况,如家庭背景、社会关系、个人经历、文化层次、知识结构、修炼动因、学“法”程度、主要观点、“受益”情况、功友来往、性格爱好、是否上网、政治倾向、情感缺失等等,总之越详细越好,越有利于矫治工作。在此基础上还要想方设法了解和掌握矫治对象的知识点、兴趣点、需求点、特殊点,此外还要综合分析矫治对象的转化难点和有利条件。一旦对矫治对象有了深入的分析和较为充分的了解,那么下面的围绕“三理”对痴迷者进行挽救的工作就可进行。   第一个“理”是“法理”。所谓“法理”也就是李洪志自诩为“宇宙大法”的歪理邪说,只有破除和粉碎“法理”,才能使法轮功痴迷者原有的精神支柱坍塌,固守的防线崩溃。作为主体而言,必须对“法理”有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否则在实施矫治工作时会显得力不从心或难以招架。纵观李洪志所有的邪书及文理不通的“讲法”、“经文”,我个人认为这是比较完整的邪教理论体系。其邪教理论架构主要为:人是从哪里来的,人到地球上干嘛来了,人为什么要修炼,人应该怎样修炼,人修炼的好处有哪些,人修成后的结果是什么,人修不成又会有哪些好处,人不修炼的后果怎样,人反对修炼会有何种下场,是谁人在反对修,反对修的人主体是什么,修炼人应如何对待反对的人,修炼人要经过磨难考验和“师父”认可才能终结目标、成神成佛。李洪志邪教理论架构表述的最完整的是《转法轮》这本书,这也是其邪教理论的基础。李洪志邪教理论的核心是所谓的圆满说、业力说、层次说、功能说、法身说、法轮说、真善忍说、旧势力说、另外空间说、人类起源说、中国转生说、毁灭说、淘汰说、磨难说、除魔说、度人说、反理说、迫害说等。李洪志邪教理论体系是逐步完成的,有一个收集、整理、利用、剽窃、篡改、加工、演变的过程。先是把现成的气功理论据为己有,然后在此基础上剽窃佛教、道教等专门术语进行偷梁换柱,再把世界上其他邪说加以拼凑,又经加工整理后形成所谓超越时空和科学的“宇宙大法”,最后演变成以邪教理论为基础的反华反共政治理论。所以,其“法理”是一个体系,一个相对完整的邪教理论体系。作为主体而言,不熟悉不掌握其“法理”就无法与痴迷者对话,痴迷者往往都能围绕“法理”自圆其说,一般人都会陷入对牛弹琴的窘境。因此,帮助痴迷者摆脱邪教理论的束缚没有捷径可走,只有深入其中,充分了解和掌握“法理”,才能从根本上揭露“法理”的荒谬性和欺骗性,使痴迷者死抱的“法理”漏洞百出,站不住脚。   第二个“理”是道理。矫治对象死抱“法理”时是最不讲道理的,一旦突破“法理”,道理就容易接受,但道理要深入浅出,以事实为基础。根据实践经验,在摆事实讲道理过程中,首先要与矫治对象共同探讨法轮功的发展轨迹,客观地看待法轮功现象,从法轮功起始时的社会背景和社会问题说起,再从李洪志是如何从街头卖艺到凭着投机钻营的本事成立了气功团体、再到李洪志否认气功把气功团体演变为修炼组织、最终完成从典型的邪教组织过渡到反动政治组织的蜕变。其次,要逻辑的分析法轮功群体的分崩离析和异变。一方面,法轮功内部矛盾重重、内外交困,境内是过街鼠、境外是落水狗;另方面,残余的法轮功痴迷者或修炼失去动力和方向,或整天忙于“讲真相”,或异变为“法轮圣王”成员,或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或寻求“阿含解脱道”,或进行“灭佛”(针对寺庙)行动,客观地看法轮功群体,可谓是五花八门、稀奇古怪、丑态百出。再次,要用基础的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来回答矫治对象所提出的各种问题,知识面越广、知识点越多越好,也就越能和他们深入交谈。当然,道理还包括法律、政治、文化和道德。作为主体而言,就需要不断增加知识储备,以便在讲道理时得心应手、有理有据。   第三个“理”是心理。法轮功痴迷者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心理障碍,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对他们的矫治工作从本质上讲是一个自始至终心理矫治的过程,这包括心理调试和心理疏导。法轮功痴迷者心理问题的解决与正常寻求心理帮助的人具有很大不同,区别在于被动与主动。从心理矫治的角度分析,矫治痴迷者需要不断克服来自矫治对象自身的阻力,才能有效地实施心理调试和心理疏导。首先是痴迷者都有较严重的心理缺陷而形成的阻力,如性格偏激、孤傲怪异、行为极端、认知歪曲、消极厌世等等,这些心理缺陷在李洪志“法理”的诱导下又被无限放大,而追求不现实的“虚拟好处”心理从“法理”中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这就是心理学上所讲的机能性行为失调,既满足了内心需求的空白,又掩盖了深层次内心矛盾冲突,这就形成了矫治工作的阻力。其次是矫治对象排斥被矫治而造成的阻力,因为不是发自内心的主动求助,往往形成强烈的自我防御来抗拒“被矫治”,一旦内心对“虚拟好处”的需求突然要被“剥夺”,其阻力可想而知。再次是痴迷者在被矫治过程中的语言交锋和逐渐醒悟中而感到的痛苦又产生了阻力,因为这涉及彻底否定自我,否定以前的观念和行为,而否定之后又将面对真实世界、重回现实生活,这无疑需要承受痛苦,痴迷者对痛苦的承受是需要矫治主体及时慰藉和安抚的。值得注意的是,消除阻力因贯穿始终,它既是心理调试和心理疏导的过程,也是思维规正和提高认知的前提。因此,心理调试和心理疏导是消除阻力的重要手段。但心理又和情感紧密联系,不构筑好情感的桥梁,心理调试和心理疏导也就无从谈起,因为法轮功痴迷者都是被动的接受矫治。因此,情感是心理调试和心理疏导过程中行之有效的良方,可消除其自我封闭,解除其心理戒备。只有建立信任,才能消除阻力,只有消除阻力,才能扩大认同。培养情感在解决心理问题上是第一位的,一旦深入矫治对象的内心世界,就能有效实施心理矫治,而心理矫治包括培养情感、心理调试、思维规正和提高认知。   值得注意的是,矫治痴迷者时要“三理”同讲或者说要三管齐下。因为这“三理”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矫治法轮功痴迷者的过程中,缺少任何一环都将事半功倍或白费心血。“法理”不破如同病根未除,在其大脑印记里“法理”依然成立,唯有摧毁“法理”,才能使其原有精神支柱坍塌;道理不灌输难以填补大脑空白和重新树立精神支柱,此时矫治对象会无所适从而备感空虚,接受多年的“法理”又会不断沉渣泛起,极易死灰复燃;心理不矫治难以恢复身心健康,无法规正思维和提高认知,即便摆脱精神束缚后仍然不能适应正常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