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教中如何把握好对象的情绪因素

  情绪,每个人都有的一种思想情感。情绪,一方面是内在的,就是别人看不到的心理活动;一方面又是外露的,情绪往往是通过人的言行举止来表达。情绪的好坏,影响着人际关系,也影响着交流沟通。我们与“法轮功”痴迷人员交流沟通,洞悉他们的情绪,是帮教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本文就如何洞悉帮教对象的情绪与大家做些探讨。

  一、了解情绪的基本规律 了解情绪的规律,有助于帮教人员洞悉“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内心世界。人的情绪有哪些规律呢? (一)心理情绪是一种信号。情绪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的表现形式,是人的内心世界的真实流露,也是人对喜、怒、哀、乐的一种宣泄。情绪,其实也是一种信号,是传递给他人的一种感知、体念信息。这种情绪信号主要通过如下方式表达出来: 一是口头语言信号。口头语言流露有的表现为侃侃而谈,有的仅用语气助词、否定词、响声词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如“哼”表示不屑:“嘘”表示安静、住嘴:“不”,表示否定、不赞同等。 二是肢体动作信号。如点头表示同意观点,摇头表示不赞同,摆手表示不耐烦,眨眼表示思考,瞪眼表示反感,耸肩表示不屑等。 三是面部表情信号。表情即脸色,如沉默、茫然、哭泣、痛苦、愤怒、微笑等都是表情的范畴。 既然情绪是一种表露给他人的一种信号,那么我们在帮教活动中,可以通过察颜观色了解“法轮功”痴迷人员的情绪和心理世界,为进一步交流沟通指明努力方向。 (二)心理情绪有其基本特性。情绪作为内心感情世界、心理活动的外在表达,有这么些特性: 一是情绪的刺激性。情绪容易被外界所刺激,主要表现在:环境对情绪的刺激、事件对情绪的刺激、语言对情绪的刺激、人际关系对情绪的刺激、自身身体状况对情绪的刺激。 二是情绪的两极性。情绪的两极性,就是常人说的心情好和坏。其实“法轮功”痴迷者情绪还有情绪和激动、轻松和紧张、积极和消极之分。 三是情绪的感染性。即一个人的情绪可以感染另一个人的情绪。 四是情绪的表里性。表,主要是通过表情和言行表露出来的情绪;里,是把情绪、感情压抑在内心,不易外露,如思绪、愁绪。 五是情绪的叠加性。情绪的叠加性主要体现在思想情绪复杂性,多种心情构造出的复杂情绪。如,由愤怒、厌恶和轻蔑组合起来的复合情绪可叫做敌意;由恐惧、内疚、痛苦组合起来的复合情绪可叫做焦虑等等。 六是情绪的波动性。情绪时好时坏,反复无常,叫情绪波动。 掌握情绪的一些主要特性,以利于帮教人员掌握帮教对象情绪发泄的规律,适时调整帮教对策。

  二、掌握“法轮功”痴迷者的异常情绪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法轮功”痴迷人员长期在心理极度压抑、精神极度封闭的情况下,容易产生异常情绪。 (一)常见的几种异常心理情绪。经归纳,“法轮功”痴迷人员一般有三种异常情绪: 一是敌对情绪。在“法轮功”的煽动下,“法轮功”痴迷人员对政府取缔“法轮功”心存不满,导致“法轮功”痴迷人员对帮教人员存在戒备心理。由于“法轮功”痴迷者对帮教人员存有芥蒂,对帮教人员的出现会表现出复杂的心情,也就是敌对情绪。 二是偏激情绪。“法轮功”痴迷者由于长期受到信息封闭、思想毒害、精神控制,造成人格变异,精神失常,性格缺陷,最终导致偏激情绪。“法轮功”痴迷人员偏激情绪表现为思想行为固执、敏感、多疑、心胸狭隘;不信任别人,认为别人心存不良;不能正确、客观地分析形势,有问题易从个人感情出发,主观片面性大。 三是焦虑情绪。“法轮功”痴迷人员在受到教育后,心情都会比较复杂。一方面开始对家人有所愧疚,一方面还在“法轮功”恐吓性语言的阴影下,对脱离“法轮功”有所恐惧和顾及,因而出现焦虑情绪。焦虑情绪容易使人情绪波动,使帮教效果难以巩固。 (二)“法轮功”痴迷者异常情绪对帮教效果的影响。帮教活动中,“法轮功”痴迷者的情绪好坏直接影响到帮教效果。其影响主要有: 一是对交流沟通的影响。帮教工作需要帮教对象的积极配合,就像病人看病要配合好医生。积极的态度对交流活动起着协调和促进的作用,反之,消极的情绪对交流活动起着瓦解和破坏的作用。“法轮功”痴迷人员傲慢、冷漠、孤僻、不苟言笑的性情,属于偏执型人格,常常不愿意与帮教人员融洽相处,和谐沟通,让帮教人员难以接触。 二是对事物认知的影响。如,偏执、极端情绪是一种非理智状态,这类情绪对道理陈述者表现出置之不理或全盘否定的强硬态度,使交流难以为继。相反,愉悦、欢快的情绪促进和谐相处和理性思考,对道理陈述者的观点容易接纳,交流顺风顺水。 三是对自身行为的影响。情绪对行为的影响表现在,当人处于积极的情绪状态时,他容易注意事物美好的一面,态度变得和善,也乐于与人交流;在消极情绪状态下,人看问题容易悲观,懒于追求,更容易产生攻击性行为。

三、帮教活动如何考虑对象情绪因素 帮教活动本是一件富于爱心的活动。但在“法轮功”人员看来并非如此。他们认为帮教人员是来批评、驳斥、反对自己的,他们到来让自己没有面子,所以他们对帮教人员的爱心并不领情。因此,帮教人员在帮教活动中必须考虑到“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情绪因素。 (一)说教忌唐突。“出门看天气,进门看脸色”。“法轮功”人员看到帮教人员突然来访,往往会表现出慌乱、尴尬的场面,进而引起他对来访者的突然造访感到不悦。这是情绪的刺激性特性所决定的。因此,对“法论功”人员进行家访,首先要了解该“法论功”人员的一些情况。 一是要考虑到对象的身体状况。“法轮功”人员多数是因病入教。因此,在帮教活动中,要考虑对象的身体状况。如果该对象身体欠佳,说教活动应暂时终止,否则,对象在承受身体、生理双重刺激的情况下,容易引起反感、厌恶等不良情绪。可想而知,在对象存在不良情绪的情况下进行说教,任何说教在对象听起来都显得非常刺耳,结果适得其反。如果,帮教人员将说教活动改为探望活动,却可以让对象感到温暖,心存感激,为以后帮教活动赢得对象的“人心”。 二是要考虑对象的时间因素。当在对象忙于家务时进行说教活,会引起对象烦躁心情,进而拒绝帮教人员的帮教。如果帮教人员适当帮对象做点家务活,既节约等候的时间,又能让对象心存感激,乐于接受帮教。 三要考虑对象的“面子”问题。人都有自尊的。说教难免带有批评性语言,批评性语言容易伤及对象自尊。因此,说教活动要避免在大众场合,如家里有其他客人,应尽量回避。如果当众揭丑,说教对象为了“面子”,会据“理”力争,豪不示弱,给说教活动带来阻力。 (二)态度须和蔼。态度决定成败。一个良好的姿态贯穿于帮教活动始终,能增强帮教人员的亲和力,帮教活动就能事半功倍。然而,在双方关系微妙的情况下,帮教人员如何才能始终保持良好的态度呢? 一是正确看待帮教对象。对一个人的态度,往往取决于对这个人的认识。有的帮教工作者容易把“法轮功”痴迷人员当作帮教工作的累赘、包袱;有的帮教工作者容易把“法轮功”痴迷人员当作“对方”,这些片面认识决定帮教人员对“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偏见态度,往往产生厌烦、畏难情绪,结果方法简单,态度浮躁。只有把“法轮功”痴迷人员当作受骗、受害人员来看待,才会对他们产生同情感,才会努力帮助他们摆脱困惑。 二是摆正自己的位置。帮教人员有着工作人员和爱心人士双重身份。如果在对象面前以工作人员面目出现,帮教人员势必属于强势的一方,姿态容易居高临下,口吻容易出现官腔;如果以爱心人士面目出现,双方地位平等,体谅、开导性语言容易让对象接受。定位不准,帮教结果就必然有差别。 三是稳定自己的情绪。与“法轮功”痴迷人员谈话确实是件难事。截然相反的立场、观点、观念,使得双方水火不能相融。尤其是“法轮功”痴迷人员对帮教人员采取敌视态度,容易进行语言性攻击,使帮教人员倍受委屈。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帮教人员如果不能稳定自己的情绪,就容易与对象发生语言冲突。所以,在帮教活动中,帮教人员要调整好自己的情绪,避其锋芒,用和善的表情、愉悦的心情和豁达的人格魅力去感染被帮教人员,使被帮教人员始终处于情绪平静、心情轻松的状态下接受帮教。 (三)观点要中肯。帮教活动其实是个说理的过程。俗话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由于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同,导致人对某件事物的观点截然相反。比如,帮教人员是坚持“无神论”的,而“法轮功”痴迷人员却坚持“有神论”。那么,在这种难以调和的观点争执中,帮教人员又如何做到观点中肯的态度,不至激化对象的情绪呢? 一是不要生硬否定。生硬地否定别人的观点就等于是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生硬的态度严谨有余而活泼不足,让人无法接受。如,“你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式的否定,容易引起帮教对象的反感情绪。那么,如何做到既否定明知错误的观点,又稳定了被否定者的情绪呢?笔者在帮教活动中曾总结出一点经验,就是使用“分析式”否定,可以起到很好的说教效果。如,“你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可以置换成“分析式否定”——“我们来分析你为什么会有这些想法”,既可明理,又给人台阶下,避免刺激被否定着的情绪。这样的否定能起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用事实说话的效果。 二是不要全盘否定。全盘否定是把对方的全部观点进行笼统的否定,如“你说的这些都是错误的”式的否定。这样的否定难免让“法轮功”痴迷人员产生被“歧视”的感觉,进而觉得话不投机。帮教人员不妨把对方观点中比较可以接受,比较积极的观点进行提炼,加以引导,适当给予表扬和赞赏,这样可以减少打击面,减弱刺激度,避免帮教对象情绪激动。 (四)谈话应互动。医生看病人采取“望、闻、切、问”的综合诊断方法,更能找到病症,其中“问”就是一种互动。帮教工作也一样需要互动,相互交流,才能了解对象的心理症结。如果帮教人员口若悬河,一味自顾自地陈述,就无法感知对象的内心世界,谈话就难以做到有的放矢。这样的谈话泛泛而谈,切不中要害,让帮教对象听起来莫衷一是,枯燥无味,产生厌烦情绪。谈话如何做到互动呢? 一是有“问”有“答”。我们在帮教活动中,首先要了解帮教对象的内心世界。而了解的途径主要是通过“问”来实现。但,“问”应该是时问候的“问”,而不是兴师问罪的“问”。如,“你怎么看待法轮功问题?”、“你认为自己为什么离不开法轮功?”式的问题比较委婉,可以让对象轻松地吐露自己的心迹。但如果以“你怎么还在练习法轮功啊”式的口吻发问,就会让对象认为帮教人员在抓“辫子”了,增强对象的敌对、焦虑情绪,不敢轻易回答。出现这样有“问”而无“答”的状况,谈话就容易中断。 二是先“听”后“辩”。其实,帮教工作并不是以帮教人员的“说”为主,而是要学会倾听帮教对象的心声。在倾听的基础上,针对对象心灵的弱点,给帮教对象释疑解惑,解开心结。 三是边“说”边“察”。帮教人员在跟帮教对象“说”的时候,不可只顾“说”,而忘了去察颜阅色,看对象对“说”的反应。“察”是检验“说”的效果,看“说”的内容能否赢得对象的赞同,是是否需要调整谈话方法的依据。

  总之,对“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帮教活动是一个心理矫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了解、掌握、洞悉“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心理情绪至关重要,是帮教活动中要考虑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