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灭性思想控制

  何为邪教?字面上理解也即邪门教派,佛学里说是旁门左道,老百姓口语为邪门歪道。这样的解释虽然直接,但不足以说明问题。   西方一些权威的邪教问题专家学者,往往把邪教定义为偏激信仰,通过欺骗、控制的手段,损害个人的自由意志,毁灭本我,重塑新我,致使个人完全依附该组织。我国的邪教问题专家学者则把邪教定义为冒用宗教、气功等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通过制造、散布异端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属非法的危害社会的组织。   然而不管是西方还是东方的邪教问题专家学者,都很难给邪教下确切的定义,因为邪教的种类实在是纷繁复杂,有政治的、商业的、军事的、教育的、医学的。但就邪教特征而言,都大同小异,即:教主崇拜,异端邪说,严密组织,迎合需求,控制成员,聚敛钱财,危害社会。其共同点为:一是组织形式似宗教非宗教;二是教主都妄图在经济或政治上图谋不轨;三是几乎所有邪教都崇拜活人即教主;四是其成员都是修今世并期待得到天大的好处而非修来世;五是稳定和发展成员都实行毁灭性思想控制。   法轮功除了以上共同特征特点外,还有其过人之处,那就是他的起始十分类似于商品传销,“弘法”时“弘”进“法轮功”的人越多,其自身的“利益”也就越大(积德也即增加白色物质)。他既是一种精神病因性产品的传销,也是一种人格分裂症状的传染过程。传销形式的链式扩大化反应,使法轮功成员一度呈爆炸性增长。   邪教问题的严重性不仅仅在我国,举目世界,邪教已成为当今各国深感忧虑的社会现象。据有关资料统计,全世界有一万多种邪教组织,直接影响、损害、毁灭着千千万万个生命,其中以总部设在美国的最多,亚洲国家则以日本为最。归因于这两个国家在法律上极为相似:既不支持邪教,也不禁止邪教。   纵观各类邪教,尽管从其基本教义或“法理”上看,其哲学方向千差万别,但我认为,他们的方法论却都惊人地相似,那就是思想控制,或者叫精神控制,使成员在不知不觉中逐渐丧失自我,无法独立地去思考、去感觉、去行动。

  一、何为毁灭性思想控制   思想控制在许多人看来是个含糊不清、无法定义的神秘过程,中外许多专家学者也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但有相对一致的认识。在此,我想主要讨论狭义的思想控制。狭义的思想控制中,有的突出了“洗脑”,有的过分强调“约束”,有的则认为是“诱惑”。我通过面广量大的考察、考证后认为:思想控制是被精心神化、策划的绝对权威,抓住和利用人性潜在的弱点及各种心理需求乃至心理疾病,编造和使用极具诱惑性的语言,创立针对宇宙生命等神秘现象的邪说,摧毁其思辩力、判断力,使其盲从地在感情上而非理性上绝对相信被绝对化的真理或所谓的真理,并按照教主虚拟的形象,瓦解本我、重塑个性(我称之为邪教个性),使其语言、行为、思想、感情和精神生活趋向一致。就法轮功而言,其成员间语言相似,行为一致,思想类同,感情相近,精神生活大同小异。其共性也就是邪教个性,其成员原有的个性似乎被改造或替代了。   必须强调的是,我认为思想控制与洗脑不同,区别在于洗脑在人们眼中总是与公开的强制行为联系在一起的,对象往往把“影响中介”视为敌人或对手(如监狱中的思想改造),而思想控制的“影响中介”不是敌人或对手,而是亲朋好友或入教(包括修炼)指导者,这就大大减弱了人们的防卫能力,其毁灭性质和趋势不言而喻。法轮功成员的思想过程往往是这样的:无人强迫我,修炼是我自由的选择,“学法”也是我想学我要学,不修炼的人不知道修炼的道理和好处。实际上,法轮功成员已经受“影响中介”的影响而丧失了思考能力、批判能力、决策能力。

  二、毁灭性思想控制的四大要素   1、行为控制。所谓行为控制说白了,就是限定一个人的行为,掌握其形体现实。尤其是限定你“必须做什么或不该做什么”。这和纪律不同,纪律是明确的、统一的、规范的,而邪教的控制则大量使用模糊语言,给你一个大概的意思和划定某个范围,需要你自己去省悟,而省悟的结果往往是扩大“你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自由选择的行为方式也就受到了控制。   就法轮功而言,其成员必然从“法理”上悟到不杀生、不看病、不吃药、不做“法理”暗示不该做的任何事,因为这都是修炼所不允许的。但从来没有明确的对你说“不准”。你必须大部分时间专门用于“学法”和打坐练功,因为要“勇猛精进”(李洪志语)。所以并不规定你具体的学法练功时间,至于如何“勇猛精进”,那得看你的悟性和自觉性。为了积德、消业、过关、考验、上层次、长功柱,达到白日飞升的终极修炼目标,你必须“弘法”、“护法”、“正法”、“证实法”、“讲真相”、“发正念”(李洪志语),否则你就是假修弟子或不配做大法弟子,也就无法终极修炼目标。每个成员都从“法”中“悟”到“法理”是压倒一切的,是至高无上的,而对规范人行为的法律却不屑一顾。   2、信息控制。信息控制较易理解,也就是流通内部信息,排除或排斥外部信息。通常人们都知道,信息一旦阻隔或闭塞,思维功能就可能失常。邪教往往“非强制性”控制信息传递,使成员丧失审查信息的能力,以便阻止成员对自己的信仰生活和组织的行为做出正确与否的判断。印度狼孩的故事和中国狼孩的考察,足以说明一切。一个人如果远离社会群体,阻断外界交流,甚至连说话都不会,更谈不上思维的成长。即使是成熟的自然人,一旦处于这种境况,其思维和判断也可想而知,在此无需赘述。   法轮功信息控制的常见形式一是“不二法门”,使成员无法省思和比较孰是孰非、孰正孰邪,使“法轮大法”成为唯一的信息选择。二是“排他信息”,在“法理”上玄妙地确定,任何其他信息对修炼者来讲都是微不足道或是有误的,人的各种观念都是不良的、有害的,必须加以去除,甚至科学都是站在错误基点上的。三是“挤缩时间”,用“时间不多”、“抓紧学法”、“勇猛精进”来占领成员全部时间,使成员无法或不想去接触其他信息,也无暇去思考或检查周围发生的一切,只能一头扎进“法理”,因为法理实在是太重要、太重要。四是“制造信息”,通过建立网站、自办报刊、广散传单等方式,不断编制谎言和发布经文来攻击、歪曲“反面”信息,使成员坚信任何针对自身团体的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等媒体及其他揭露法轮功真相的有关信息、材料都是假的,断然拒绝。   3、思维控制。语言是思维的外壳、思想的工具。玄妙而特殊的具有诱惑性、欺骗性的语言,能限制人的理解力,甚至停止其正常思维。一旦思维受阻,再形成新的思维定势,理性的思维也就被剥夺了。使你只能盲从或顺其而思。   法轮功群体之所以把“法理”视为绝对真理和超常科学,是宇宙、生命、精神活动的唯一答案,是因为“法理”告诉你“不能抠字眼”,“不能从字面上去理解”,“不能探讨”,“背后的因素”,“每次读都有不同的内涵”,因而也就不容置疑、不假思索地绝对相信,并神不知鬼不觉地被剥夺了思辩的自由和能力,在来自权威暗示、群体暗示、自我暗示的综合作用下,绝对盲从。   譬如:树立法轮功成员发自内心地认为“法理”即真理的绝对思想,任何别的信仰体系都是低层次的或错误的,是无益而有害的。凡是符合“法理”的思维方式受到鼓励,奖励你虚拟的好处,给你增加德、上层次、长功柱、出功能、达到圆满的状态等等,并使你在心理上“真实”地感受到好处。凡不符合“法理”的思维方式都被视作魔的干扰,暗示你将成为“破坏法的鬼”或“不好不善的生命”而惨遭淘汰,因而“形神全灭”一说也就在成员的脑海中被打上深深的烙印,惟恐走错半步而后悔终生。强调“凭悟而圆满”,没能圆满或出了问题是你“根基太差”,“业力太大”,“求心太重”,“悟性不高”,“悟偏悟错”(李洪志语)。由于阻塞你原有的思维方式,引导你顺其思维并形成定势,也就成功地阻止你独立思维和理性分析,你只能跟着“法理”也即经文的指导去“悟”。其实,根本就不用你去“悟”,你的语言和你的行为,都能在“法理”上找到根据。李洪志不说哪个修炼者敢做?   4、感情控制。感情控制就是通过淡化、歪曲、压缩个人的感觉来削弱自我意识。邪教往往用教义或“法理”中的情感认识来规范成员,使自己的成员渐渐处于情感失衡或移情状态,以便牢牢地控制成员。一旦感情趋于一致或绝对,其理性也就荡然无存了。   就“法轮功”的“法理”而言,一方面教导你要放下“情”,最大限度地压缩成员的感情范围,正常的情感交流统统被视为“执着”,使成员仅存的感情全部移情到李洪志身上,以便使每个成员忠顺、虔诚。因为是师父给了你“大法”,是师父为你“净化身体”,是师父度你去“天国世界”,因而你对师父的情是首要的,不容置疑的,其他都得放下,放不下是你的障碍,也就无法“圆满”。另一方面,不遗余力地否定或歪曲“情”的原意,把一个正常人应有的情感倒置、消除,并谓之是“善”的最高境界。把“情”与“慈悲”对立、倒置,或并列“情”与“慈悲”的种属关系。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情”与“慈悲”是种属关系,“情”是大概念,“慈悲”是小概念,爱、恨、亲、仇、欢喜、厌恶、慈悲、残忍、恐惧、无畏等都是“情”的具体表现形式,没有“情”,又哪儿来“慈悲”?再一方面,灌输恐惧,并大量的利用恐惧感,使每个成员担心或害怕失去“拯救”、“圆满”的机会。成员在修炼中出了问题,都视为自己的过错,绝不能怪罪于师父,因为师父是绝对正确的,是自己悟偏、邪悟或魔的干扰才造成的错。任何怀疑师父、组织或决裂师父、组织的行为,都会遭到报应。由于感情被控制,这使得每个成员都患上了不同程度的恐惧症,所以,感情一旦被控制,其理性也就逐渐消失了。   毁灭性思想控制就是在行为、信息、思维、情感这四大要素的共同作用下,使受控制的成员完全依赖、顺从,并逐步失去自由意志、自主意识,形成共同的邪教个性,使其语言、行为、思想、感情、精神活动趋向一致,每个法轮功成员心甘情愿的受控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实现毁灭性思想控制的步骤   在神秘的思想控制过程中,被精心神化的不容置疑的绝对权威,往往采取设圈下套、施放迷阵,利用环环相扣的三步到位法,即引诱、填脑、恐吓,使成员在“自由选择”的表象中,一步步心甘情愿地受控。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讲,巧妙地完成了三个步骤:本性溶解、心理转变、个性凝结。   1、环环相扣的三步到位法   一是引诱。精心神化的绝对权威抓住和利用成员潜在的弱点和各种心理需求、生理疾病,大量给你梦寐以求的“虚拟好处”,使你有伸手可及、一步登天之感。法轮功和世界上其他邪教相同,“虚拟好处”贯穿始终:以净化身体为诱饵,以真善忍做好人为幌子,以上层次、出功能、升大官、发大财、福报全家、成佛道神等“虚拟好处”鼓励修炼,并由不得你不信。譬如:   A,如果你不信,那么设置的前提就是要么你是魔,要么你只能做个常人吃苦受难去吧,要么你没有机缘难逃劫难,“站在常人这个层次、这个角度,这个思想境界中,理解不了真正的东西”(李洪志语)。也就是说,你理解不了“法理”,因为这是超常科学,你不相信“法理”是因为你没有缘,只能做个常人,当“真相大显”(白日飞升)时,你将惨遭淘汰,唯有修炼你才能懂得“法理”,唯有修炼你才有缘得度。   B,如果你信,却感觉不到“虚拟好处”,那么设置的前提就是,要么你心不够诚或悟性不好,要么你业力太大或根基太差,要么你求心很重或执著心强,要么怕你有显示心而师父给锁住了。总之,感觉不到“虚拟好处”,问题都在你自己身上,而“法理”是没有问题的,师父是没有问题的。   C,如果你信,并且“心理”上有所感觉,那么这就证明“法理”和师父的绝对正确。这里设置的前提是,“只要你修炼,我的法身就管你”,灵不灵要看“你是否真修”,要看“师父是否承认你是弟子”。如果你遇到了问题,闯过了难关,避免了灾难,那当然是师父的“法身”保护了你;如果遇到问题、磨难无法解决,那是师父“有意设的关,是考验你的心性”。   这里讲的三种情况,无论何种感受,你只能绝对相信被精心神化的绝对权威,否则都是你个人的问题,这样已经不是“信不信由你”,而是“由不得你不信”。   二是填脑。填脑的过程是在反复吟诵、默念教义后不知不觉完成的。比如“法轮功”始终强调学“法”的重要性,并以此作为头等大事,反复通读、不二法门、唯经书至上,当“法轮功”学员问及每周看几遍《转法轮》为宜时,李洪志并不直截了当回答,而是采用暗示的方法:“在这方面,老学员做得比较好,他们每周至少看两到三遍”。经书限定不能讨论,不能抠字眼,“字面的背后有很深的内涵”,必须通读、通读、再通读。因为“每通读一遍都会有新的认识”,“每看一遍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长此以往,“法理”便填满了成员的大脑,讲出来的话都成了“法理”的翻版。   三是恐吓。恐吓是邪教惯用的手段,“法轮功”也毫不逊色。李洪志吹嘘有无数“法身”,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既能增强成员的自信,也能对成员加以保护,更能监控成员的思想、行为是否偏离了“法”,并大量使用极具欺骗性、恐吓性的语言和暗示手段,灌输恐惧症。譬如业力加重,病业回升,自心生魔,恶鬼缠身,地狱转世,入无生之门,生生世世偿还,变成破坏“法”的鬼,层层销毁,形神全灭等,从而使成员产生敬畏、恐惧,绝对听命、盲从于被精心神化的绝对权威而不能自拔。   引诱、填脑、恐吓,这环环相扣三步到位的过程,就像绳索般牢牢套在“法轮功”成员的脖子上,想牵到哪里就牵到哪里,这就是毁灭性精神控制的重要过程。   2、有效控制的三个步骤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讲,环环相扣的毁灭性控制手段,也是本性溶解、心理转变、个性凝结的系统过程。   A、本性溶解。本性溶解也就是使成员原本的个性溶化,人格解体。邪教徒特别是“法轮功”成员就是如此:逐渐相信自己因受后天环境的影响,而使生命不纯,对自己的本性产生怀疑和否定。为了改变命运,得到“虚拟好处”、终极“圆满”目标而寻求改造自身,对改造本性或本我的动机却不去追究是否善恶,所以对自身的私欲、贪欲无限膨胀且贯彻始终却从不怀疑。而是根据“法理”重新解释、界定自己的过去和本性,并决定用“法理”规范自己,改造根本就无法“去掉人的观念”(李洪志语)的本我。   B、心理转变。我之所以认为是心理转变,是因为其行为本身并非真的转变,而是心理上的感觉,心理上的接受程度。许多按“法理”该去掉的东西,其实根本就去不掉,而是得到了有效地掩饰或掩盖。譬如表面上的私心似乎改变了,实质上内心的私却在放大;表面上各种执著心已经去掉很多,实际上什么心都没有去掉。但却自以为是,认为自己真的越来越纯,越来越好。但恰恰在别人的眼光里却是越来越糟、越来越差。这时,因其受神秘操纵,思维阻塞,思辩全无。在学法修炼、检讨忏悔和组织活动中,形成新的思维方式和思维定势,逐步制作、塑造了新的个性。所以,每个成员在心理上、思想上、感情上确实都实现了转变,并趋向一致,形成共性。   C、个性凝结。新的个性凝结是强化分裂人格(或称邪教人格)的过程。原本的个性一旦溶解,新的邪教个性也就完成了。这时,每个成员都有了新的语言、新的生活、新的思维,特别是“法轮功”人员。新的个性即邪教个性与过去真正的个性比较,看上去不同,听起来两样,其实是掩藏了相同之处,突显了不同之处。就其共性或邪教个性来说,尽管家庭背景、社会阅历、文化层次、职业分工、综合素养不同,但每个成员却是那样的相象:两眼呆滞无神,姿态死板僵硬,说话神神叨叨,思想感情一致,宛如复制的机器人,像编好程序般的重复着“师父”的语言,重复着在“法理”框架内的所谓的真理,完全没有了自己的思想。

  因而不难看出,邪教(法轮功)的毁灭性思想控制,把一个正常人与他真正的自我剥离开来,分裂成一个具有邪教个性的自我,这个新的具有邪教个性的自我,又不断地钳制、压抑着真正的自我。如果从精神病学的角度、观点来看,也就是把一个人的精神要素分裂成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人格。所以,我认为法轮功成员往往以自身潜在的弱点、心理需求和心理疾病进入修炼,而最终导致分裂人格症状,或者叫分裂紊乱症状,其后果是十分可怕的。这便是毁灭性思想控制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