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逻辑思维”的帮教适用价值

  作为理性认识阶段的“逻辑思维”,指人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反映现实的思维方式,正是邪教成员严重缺失的,也是帮教者在开展帮教过程中要帮助邪教成员重塑和构建的基本思维方式。

  邪教成员对邪教教主盲目崇拜及身陷邪教不能自拔,根本原因在于邪教教主的自我神化。在狂热的教主崇拜的支配下,不少邪教成员唯教主是从,对其顶礼膜拜绝对服从,甚至心甘情愿地为教主而生而死。受到邪教教主精神控制后的邪教成员,丧失判断是非的基本能力和正常理智,最终迷失自我,陷入一种极度忧虑和极度渴望的痴迷状态,成为任由邪教教主摆布的工具。   从某种意义上说,邪教成员的痴迷状态正是其大脑正常思维的被抑制状态,这时他们对外界事务的认知已严重退化到仅有感觉、知觉和印象的感性认识阶段,他们已经“忘记”思考任何问题而不自觉地废弃人脑区别于动物脑的重要功能,他们只能用嘴被动地 “复制”邪教教主的声音和用手、脚机械地执行邪教教主的指令。   此时开展帮教,如果仅从剖析邪教成员业已根深蒂固的“法理”入手,妄图从冥顽不化的邪教观念上撕开缺口并进而动摇邪教信仰的整个根基,其难度可想而知。实现帮教目标的重要途径应该是,不能仅局限于就事论事的说理,更要通过诱导其自我启发,唤醒其自我意识,复苏或教育邪教成员学会认识外界事物的正确方法。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将“逻辑思维”理念引入帮教实践,现实价值在于赋予帮教工作更丰富的内涵,为帮教方法提供更大的改进空间。当然常用的“求证式”帮教方法不能被否定,即先有谈话结论,然后围绕结论展开多方论证。如果运用“推导式”帮教,即先不预设谈话结论,帮教者引导帮教对象运用逻辑常识,共同推导出结论,或许能使帮教工作更有说服力。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重点关注谈话结论的合理性,帮教者是指导者,邪教成员是被动接受者。后者重点关注帮教过程,帮教者和邪教成员都是参与者。   “逻辑思维”适用于帮教工作的最大优势,在于其说理内容的客观性。帮教者与邪教成员在邪教歪理邪说细微末节的对错纠缠时,双方在认知、观点、态度等方面的反差,极易引发当事人情绪上的对立乃至对抗,进而导致沟通受阻。而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具有客观性,由之衍生出的逻辑学科仅是一门工具性质的科学,它没有阶级性,没有政治色彩,对各个阶层的社会群体或个体都一视同仁,平等公正。运用逻辑思维展开帮教分析,更容易为受助者所接受。因此,将“逻辑思维”运用于帮教工作实践,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具体优点如下:   首先,最大的差别在于,“求证式”帮教过程始终关注的是邪教法理“内容”本身,试图从邪教纷繁复杂的大量文字语言信息中,找到其内容的不合理性成分,并力图作为“证实”邪教邪性的有力证据和强迫邪教成员予以接受的事实依据。然而,区隔于上述普遍化模式,“推导式”帮教过程关注焦点为邪教法理“之间”的逻辑关系,通过揭示其逻辑矛盾,揭露其邪教本质,以期使邪教理论的不合理性诠释更加充分和有说服力,并试图促使邪教成员对于逻辑思维方法的掌握与运用成为常态。以此为基础,“求证式”帮教者经常使用的话语是:什么是邪教?邪教的本质是什么?什么是构成邪教法理的具体“教义”?而“推导式”帮教者则以崭新的视角拓展帮教工作的视野空间:它为什么会成为邪教?为什么说这是邪教的本质内容?此邪教为什么会提出这样(而不是那样)的“教义”内容?以探求表象的背后秘密。   其次,同一切唯心主义者根本否认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的客观性一样,一切邪教都是反逻辑的。虽然它常常会用诡辩有意识地为其歪理邪说作论证,伪装后容易使人受骗上当,但它始终会因漏洞百出和难以自圆其说,被批驳得千疮百孔甚至体无完肤。这是所有邪教的共同软肋与致命之处,也是否认客观规律的一切邪教的终结命运。“求证式”帮教习惯于以理论证实或批驳理论,往往使教育显得苍白无力。而“推导式”帮教则发挥理性思维的逻辑力量去痛击邪教致命软肋,使逻辑工具成为犀利的战斗武器,进而使逻辑思维成功作为方法论,成为“ 武器的批判和批判的武器”,最终使一切邪教现出原形和无处藏身变为可能。   最后,帮教者以参与者身份进行平等交流能使沟通取得最佳效果,但实践中往往是帮教预期与现实结果造成冲突并形成落差,严重时甚至直逼帮教者信心底线,原因在于帮教者充分发挥主动权在内的谈话优势资源,使受助者因劣势地位而易于产生被动、弱势、抵触、不配合及对抗心理。以“逻辑思维”为背景则展现不同情景,即试图避开邪教纯理论性纠缠,促进帮教者变谈话为“谈判 ”,并主动放弃优势心态和闲置谈话优势资源,有利于交流双方搭建共同平台和拥有同一起点,使交流公开表达思想、具有充分自由度和更充分酝酿机会,推动双方特别是邪教人员参与全面深入的讨论并尽可能性地达成部分意见的一致。   “逻辑思维”同样也主要面向心智健全的人,邪教成员也往往只是暂时放弃思考或“忘记”用脑。在解开邪教成员迷惑或苦闷的尝试中,“推导式”帮教决定性因素在于:“逻辑思维”站在启发内省和自觉的高度,激发邪教成员阐述看法和提出新建议,并试图看向未来去解决问题。

  就逻辑思维在邪教成员转化过程中的实践问题,应当注意把握好以下三点:   第一,在教育资源上,不要将逻辑学科知识视为脱离生活实际的高深莫测的学问。虽然文盲或半文盲的丰富阅历者犯逻辑错误的概率最高,但是在父辈传承和社会大众的长期学习及生活实践中,他们也能掌握逻辑思维方面的个别知识,只是这些知识零散和无意识。逻辑知识系统中也有高等知识和初等知识之分,所以初步的逻辑常识本身就在人们日常生活中,也能为一般人群所拥有。帮教者可以有意识地进一步学习或临时向邪教成员传输一些逻辑常识。当然也可利用邪教成员现有知识展开帮教,也许更能使帮教者厚积薄发,游刃有余。   第二,在工作手段上,邪教“教义”中自相矛盾和作诡辩之处比比皆是,“逻辑思维”就是要更加突出“以子之矛,陷子之盾”在帮教中的适时运用。要强化“逻辑思维”的方法论意识,提高主动运用的自觉性,在坚持真理、捍卫真理和同一切邪教诡辩作斗争中,加强逻辑工具的学习与掌握,用好这一批判的武器以反驳谬误,揭露邪教。   第三,在转化后的帮教巩固期,通过一些辅助性措施和社会面后续教育,继续引导和强化邪教成员学习及运用正常的逻辑思维方式,更能有效地防止反复。同时,以人文关怀和人性关爱营造轻松愉悦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并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邪教成员尽快融入社会生活。

  即使逻辑思维在帮教中早有运用,也不过处于朦胧阶段和从属地位。将“逻辑思维”运用于转化,其现实意义在于进一步拓展帮教工作视野,能将自发行为变为自觉行为,更好地提高其运用价值,并以独特的视角拓展帮教研究领域。同时,其创新精神本身所蕴含的,正是坚持逻辑思维的必然选择。(作者系乐山师范学院逻辑学专业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