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权威主义下的服从机制

  一、引言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有一种困惑,困惑为什么在某些情况下,人会不由自主地服从甚或盲目服从他人的命令。无论是越战中用步枪扫射毫无还手之力的村民的巴克特遣部队,抑或是驻伊拉克虐俘的美军,人们究竟为什么会服从他人的指示做出侵犯性的行为?是本性邪恶,还是有更复杂原因?你相信只有恶人才会做坏事吗?

  二、权威主义下的服从机制   我们的社会文化赋予了权威这样的定义:权威是人类社会中某种不容置疑的,强制性的力量,要求人们无条件的认可和服从。那么,人们当然可以选择不认可和不服从,可实际情况却常常事与愿违。面对法轮功痴迷者,我们之所以会感到痛心疾首却又无能为力,正是这个问题造成的:人究竟为什么会服从权威?

  1. 权威服从实验   心理学界有一个经典的实验——权威服从实验,它是由社会心理学家米尔格拉姆(S.Milgram)于1963年在美国的耶鲁大学进行的。在这项实验中,主试——也就是身穿实验室白大褂的“权威角色”先介绍实验的“方法”和“目的”:这是一项对学习中惩罚效应的研究,“老师”让“学生”对各种各样的单词配对进行联想记忆,如果“学生”回答错误,作为“老师”的一方就要对学生施加电击。每错一次,“老师”就需要将电击的幅度增加一级。扮演“老师”的正是实验的被试,而“学生”则是实验人员聘请的演员。   刚开始实验的任务还算简单,但是,随着单词记忆数量的提升,“学生”的出错率越来越多,被试对他施加的电击强度也越来越强。随着电击强度越来越大,“学生”的痛苦也不断加深(当然,这只是表演)。一旦“老师”表现犹豫,“权威角色”则严厉地督促他们继续实验,并说一切后果由他来承担。   到最后,学生开始猛烈撞击墙壁,并歇斯底里地叫喊:“我有心脏病,我要立即退出实验!”而主试只告诉被试:“你没有别的选择;你必须进行下去。”   实验结果令人震惊:竟然有26个人也就是65%左右的被试会按照主试的命令将实验进行到底。而在实验前,米尔格兰姆曾经让耶鲁大学的学生对实验结果做过预测,平均预测结果仅仅是1.2%,也就是40个人中应该只有半个人会将电压等级调到最高。实验最后的情景也是最可怕的一幕:“学生”因电击不再发出任何声音,“实验者”仍在执行“权威角色”发出的残酷指令。

  2. 权威服从的心理机制   看到这里,相信大多数人都会对实验结果产生极大的兴趣。为什么实验室中的被试会如此“配合”,愿意服从这些残忍的命令呢?   乍看之下,对权威的服从似乎显得理所应当,因为权威存在的基础是人们无条件地认可和服从,失去了认可和服从,权威就将不再是权威。而影响权威服从的外在因素包括权威的震慑力,社会的压力,个人的道德水平等等,这些因素对服从行为有很重要的影响。事实上,在实验后对被试的访谈也证明了这一点。他们表示,如果不是耶鲁大学的名声,他们坚决不会服从。然而,人们服从权威的原因远不止这些,其中还包含有更为深层的不易被人察觉的心理机制:   (1)权威主义人格。米尔格拉姆于1966年对参加实验的被试进行人格测验,发现执行主试的命令,将“电击”进行到底的被试,其人格特征有权威主义倾向。权威主义人格表现为一系列的特征:权威式的服从,表现为毫不怀疑地接受权威人物的命令;权威式的攻击,对于那些违反社会习俗和社会价值的人十分蔑视,主张坚决制裁,严厉惩罚;反对内省,强制压抑个人内在的情绪体验,不敢流露出真实的情绪感受;具有迷信意识和刻板现象,倾向于把责任从自己身上推卸给非个人所能控制的外在力量,经常采用简单化的二维思想方法,表现为个人迷信和盲目崇拜;追求权力和使用强硬手段,从对权威人物的认同中,满足个人企图掌握权力及服从于权力的心理需要,否认个人的弱点。   在我国,权威主义人格可能与长久以来的“家长制”文化、社会制度及教育体制有关,正因为如此,人们潜意识中有寻求权威和服从权威的倾向。对于法轮功习练者而言,对李洪志和法轮功的绝对崇拜和服从倾向也同样明显:他们毫不怀疑地执行李洪志的命令;对反对修炼法轮功的人十分蔑视;强制压抑个人内在的情绪情感,表现为“放下名利情”,“去掉执著心”;迷信权威和刻板印象,顽固地用二分法划分世界;对李洪志的权威产生自我趋同等。因此,权威主义人格作为一种内隐的人格特质,是人们服从权威的首要因子。   (2)情境的模糊性。在某些模糊的情境下,人们会背叛自己一直以来遵守的道德规范,听从权威人士去伤害无辜的人。米尔格兰姆在权威服从实验后的人格测试也印证了这一点。这些被试中没有一个人是虐待狂,甚至没有任何人格上的缺陷,在家庭中都是乖儿子、好丈夫,在工作上兢兢业业,没有任何不良嗜好。更有意思的是,任何一个被试,无论他们在哪个电压等级上拒绝服从权威,人格上都没有的明显差异。这便证明了米尔格兰姆之前的假设——人们会服从权威的命令做一些违背道德伦理的事情,并不仅仅因为其具有权威主义服从性的人格,同时也是当时的情境所致。服从权威,大概是每人心中的天性之一,只要情境适宜,它就会被“激发”出来——天使和魔鬼有时只有一步之遥。   以震惊中外的中南海事件为例,在李洪志“经文”——“关键时刻,我让你决裂人时,你们却不跟我走,每一次机会都不会再有”,“每一次重大事情,都圆满一批弟子”,“这是最后一次圆满的机会了”,“去的人越多越好”等话的频繁教唆下,上万名法轮功习练者不顾亲人和朋友的反对,坚持前往中南海信访办的重要原因,仅仅是服从李洪志的命令而已。在完成这项“特殊使命”的过程中,法轮功习练者们大多人并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去做什么的,他们所处的是一个模糊的情境。大家怀着一种“到那儿了就知道了”的心情,糊里糊涂的参加了这次行动,以至于有部分法轮功习练者甚至觉得这次的行动是被允许的或在道德上是正确的,因为他们所有人是作为一个统一体参加了这次行动,就算出了什么问题也不会把责任追究到自己身上。   有关“4·25”上京“护法”的目的,笔者收集了几篇文章中的片段:“我们也不太清楚,可能是因为天津那边抓了我们的学员……这个就别问了,到那不就知道了。(《谭金彦:我经历的”4·25“》):”国家说咱们法轮功不好,让明天到北京去,年轻气盛的我没有丝毫犹豫就上京去了“(《王瑞敏:我所经历的”4·25“事件》):”有人反对‘大法’,‘师父’派人到北京中南海去护法“(《杨素云:我亲身经历的”4·25“围攻事件》)。所以,在这种模糊的情境下,人们会更相信多数人认为正确的行为方式,会更可能接受权威人士或可靠的消息传达者的命令去行动。   (3)相信权威宣称的主张和动机。人们会死心踏地地执行权威的命令很大部分是基于相信权威宣称的主张和动机的正当性。为了获得人们的服从,权威所宣称的主张和动机往往以冠冕堂皇的言辞为借口。侵华日军无耻地屠杀中国人民是因为他们相信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大东亚共荣圈”的谎言;吞并欧洲威胁世界的法西斯残忍地屠杀近600万的犹太人,是因为他们相信希特勒投射在犹太人身上的“邪恶”的结果。   李洪志一再宣称法轮功是人类毁灭了好几次的几亿年前就准备好的“大法”,是用来拯救人类的,目的是为了彰显“正法”、“护法”、“弘法”等非法活动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似乎只有这样做才是对社会有好处的,通过这种手段博取习练者的信任和自信,使他们倾向于将自己的行为归为对社会是善意的和有用的。比方像插播电视、散布邪教言论、拨打骚扰电话、发送垃圾邮件、围攻新闻媒体等行为,在常人看来十分邪恶,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但如果处于一种“弘扬真理”,“向世人讲清真相”的伪装下,就会“升华”成为一种完全不同的意义。例如李洪志在《严肃的教诲》中说:“在大法遭到迫害,师父被通缉时,弟子怎么能坐在家里,等着天上掉馅饼?”在《也棒喝》中说:“那些躲在家里所谓学法的人,无论什么借口,都是放不下的执著造成的”,“无论他们被关押或为坚修大法而失去人的生命,他们都是圆满的。”在如此冠冕堂皇的借口下,法轮功习练者的种种不法行径也因此变得“高尚”起来。不仅如此,法轮功邪教的头目李洪志还散布了一系列地球即将爆炸,人类即将毁灭,只有大法弟子才能自救和救人的谬论。因此,很多法轮功习练者就是因为相信李洪志的主张和动机,自己不能确定其行为的取向,酿成了许多骇人听闻的惨剧。   例如为求“圆满”弑父杀妻案中的法轮功痴迷者傅怡彬,在其父母家中将父亲和妻子杀害,将其母砍成重伤。据傅怡彬交代:“我练了法轮功以后,我认为他们是一种‘皮影’,是一种‘行尸走兽’。他们根本不知道生命为何物,根本不知道人生的价值为何。我面对几个肉身,跟砍狗、砍猫没什么区别。虽然他形状是我父亲,但是我的父亲这个肉身已经坏了,已经到时候了,把他抛掉”:“我把他们杀了,整个我们这一个大家子,修炼成了以后,到了极乐世界,永享欢乐。”更令人心寒的是,当得知亲身母亲生还的消息,他还后悔自己下手不够狠,内心没有丝毫的悔意。   像傅怡彬这样,把自己等同于高人一等的存在,翱翔于神秘和虚幻的世界,并在这个过程中失去了自我,把杀人当成是救人,冠之以“高尚”的动机,如此恶毒的行径都可以被他歪曲至此,似乎杀人者还可以理直气壮,而这一切,源于他相信李洪志所宣称的主张和动机的正当性。   (4)步步为营,落入陷阱。为了使人们服从权威者所谓合理的命令,权威者设置陷阱的第一步是让人们毫不费力地做出选择,接着一步步地加码,在个人意识到之前,已是骑虎难下,他做了一系列导致问题的行动,从而使这种服从得以坚持下来。在米尔格拉姆的研究中,一旦被试给出15伏的电击,他们就已投入实验之中,而下一个电击水平“仅仅”是30伏。因为每次电击水平增加很小,在他们意识到之前,大多数人都已实施了他们认为非常危险的高电击。等到那时再想突然决定退出,就很难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解释了。如果人们早一点对研究程序质疑,就不太可能落入设置的陷阱,就有可能退出实验。   同样的,一个人正常人要堕入法轮功的陷阱中,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从一个局外人到变成一个痴迷者,自然也是需要一系列微妙的“引导”过程。例如家住福州市鼓山镇鼓四村原法轮功习练者郑晨莺,从小受母亲信佛的影响,对佛教怀有好奇心,后来偶然接触到法轮功,对其中可以“修炼心性,成道成佛”的说法“一见钟情”,情不自禁地参与了法轮功的修炼。   为了能够早日皈依佛的世界,平时省吃俭用的她,像“着了魔”似的把积蓄都花在了购买各种法轮功的“经文”和磁带,对家里的事不问不管,沉重的生活负担还是落在老父亲的肩上。发展到后来“泥足深陷”,不顾家中卧床不起的父亲,两次上京“护法”,把这些当成是自己“上层次”“走向圆满”的阶梯。   郑晨莺的个案与大多数法轮功人员“落入陷阱”的过程相似,开始时要么是出于“成仙成佛”的梦想,要么是想要祛病健身,要么是对社会中的不公现象产生共鸣,对法轮功中的某种说法“一见钟情”,进而对李洪志和法轮功的权威深信不疑,仿佛“着了魔”似的进行修炼,凡事都以法轮功的“经文”来做判断,例如案例中得知父亲得病的消息,郑晨莺认为自己并非“常人”,不能为“情”所动,将来修得“正果”,家人自然就有福报,父亲的病痛也会自然消除。最后“泥足深陷”,执迷不悟,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从个案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普遍的规律,那就是众多法轮功习练者们步步为营,落入权威陷阱的过程。

  三、法轮功“权威”光环下的本质   服从权威本质上是人们在不确定条件下人格特征的一种理性表现,它有助于社会结构的整体稳定,这是其有利的一面,比如人们认可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这种对权威的认可和服从正符合了社会和谐、人民生活安稳的需要。但同时也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对于某些“伪权威”——如李洪志之流,人们似乎无法看透其“权威”光环之下的本质,反而容易盲目服从,导致对自己、他人造成危害。   这里面有许多耐人寻味的东西:李洪志是通过什么途径获得人们(哪怕是表面或是被动的)的认可和服从?   答案并不深奥:就是权力。法轮功组织建起里的是一个极度封闭的权力系统,在这一系统中,权力宝塔最高处的人——李洪志——由于没有任何限制将像一个不受法律法规和道德约束的人那样欲海无边。他将通过某些权力暴力的方式——命令、威胁、恐吓等——要求人们进一步的认可和服从。这是一个由李洪志自己制定规则、设立价值尺度的野蛮过程,这个过程一旦完成,“权力场”即建立,人就会被取消,成为纯粹的被支配者,成为仅仅会表达认可和服从的工具。   认识到这一点,法轮功组织就不再神秘了,法轮功习练者的种种不法行径也就没有那么难以理解了,李洪志的权威在成为权威之前就使用了权力作为基础,而法轮功习练者们或许只是单纯服从于李洪志的命令,作为一个普通人,你我可能都会在这样的情境下做出类似的反应。

  四、小结   每个人身上都有善与恶、光明与黑暗的方面,而特定的环境(小到实验情境,大到社会环境)会催发出人身上特定的方面。现在回到最初有关善与恶的争论,是否只有恶人才会做坏事?答案是否定的,好人也同样的会做坏事。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说,权威的光环效应必然要牵扯到从众、去个性化、群体压力等因素,但归结为最重要的一点,还是要回到自主意识的丧失上来。因此,我们今天所要倡导的个体应该是心理上自主的,也就是说,人应为自己负责。这点运用到矫治工作中,就是必须注意引导法轮功人员提高信息的辨识、选择以及理性思考问题的能力,增强心理上的自主意识和人性尊严的意识,学会正确审视和调整自己的角色行为,合理地质疑“权威”的观点和决策,怀疑“权威”的见解和动机,不要盲目服从“权威”角色的破坏性指令,不要被“权威”人士冠冕堂皇的借口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