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受益型法轮功人员的教育对策

  各种不同类型的“法轮功”练习者虽然习练“法轮功”的原因不同,但有其共性,那就是在练习“法轮功”后,认为自己的身心获得了很大的益处(如某种或几种疾病减轻或治愈、性格变好了,道德水平提高了、出现了“特异功能”等),在“身心受益”的基础上,凭着自己主观臆断地以自己所谓“身心受益”的“亲身体验”泛化了“法轮功”是能“祛病健身”、“修心养性”、“有益人体健康”的好功法,逐渐深信“法轮功”的“魔法”所致的各种躯体感知现象,在群体意识和练习者的自我暗示反复强化后,由单纯地相信练习动作可以改变自己的身体状况上升到偏执地认同李洪志的邪教思想(法理),并将其所谓的“法理”作为“宇宙的绝对真理”来衡量一切人或事物的绝对唯一标准的群体意识。“身心受益”、“亲身感受”也就成了大部分“法轮功”练习者拒绝接受教育和转化的挡箭牌,同时也是一些初步转化者产生思想反复的主要原因。笔者以自己在心理矫治工作中实践体会,着重拟就“身心受益”法轮功练习者痴迷心理形成、外在表现特点和矫治对策进行简要的阐述,供参考。

  一、“身心受益型”法轮功练习者痴迷心理形成的原因   “法轮功”宣传练功后可以“不吃药、不打针”、“有病治病,无病防病”极大的诱惑了想以最小成本治疗疾病,最大限度追求健康长寿的群体,而“真善忍”、“修养心性”等幌子极大地迎合了在社会转型期心理失衡或有缺陷、人格偏差的全体。修炼一段时间以后,由于练功和自我暗示的作用下,心理上感觉到身体有了异样的感觉。如某人觉得自己的某种疾病(如胃病、妇科炎症、关节炎等慢性疾病)或某处疼痛(可能是神经性疼痛),练习时心理准备就是学了“法轮功”我的这个病或痛就能好(自我暗示),加上练功群体练习的人互相传播某人练了功某种病好了或不痛了(周围暗示),他的疼痛就会在练习一段时间后消失,他的疾病症状也会减轻或自感治愈了(自我主观意识)。于是他就产生了我身体受益了的亲身感受,练习认同“法轮功”的理论就被强化。   其实使他感觉治愈或不再疼痛的原因不是“法轮功”的练功作用,而是普通的心理效应。在医院门诊看病的人群中约有20%的人并不是患有实际器官躯体疾病,而是由于心理的原因导致的躯体功能障碍,这部分人称不上是真正的病人,但他们这些所谓的“亲身感受”被练功的人员到处传播(夸大其词的传播),再加上已形成的家族性和社区性,练习的人员就势必强化了练功的信念。久而久之有很大部分人员在反复地自我暗示与周围暗示下,开始因练“法轮功”兴奋,加上练习人群中有共同的心理特点大多是需求受挫、遭遇挫折和打击,患病久治不愈或自身心理有障碍和有人格缺陷等社会适应的弱势群体,他们同时处在生活与社会环境糟糕的人际关系中,李洪志超自我价值观的歪理邪说,与他们的心理发生了共鸣,使其产生心理扭曲而不自知。此时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参与,都是难以自拔。“法轮功”超自我价值观“法理”在练习群体的从众心理、试探心理的反复强化,便形成了“法轮功”练习人员固有的思维模式,用内向的思维体验或偏执的观念看待现实的一切。这时候练习人员的正常心理防御机制瓦解、并且拒绝修正信念,注意力缩窄、现实被未知和幻想所取代、批判能力下降、接受性、附和性增强。在此痴迷者由自身的所谓“身心受益”的“亲身感受”,经过了反复强化后,已被李洪志牢牢地精神控制住,对其言听计从,逐渐人性异化(主要是立场、观念、方法、思维的异化)、世事淡化、意愿“升华”、神人合一、教主崇拜、期待快速圆满,完全进入痴迷状态中,痴迷心理形成。

  二、“身心受益型”法轮功练习者痴迷症结的表现   (一)类精神病   约有5%-10%的痴迷者,或多或少出现精神病性症状,在此状态中会出现类妄想与“法轮功”相关的脱离现实的难以说服的病理信念,如“我是修炼人,不是常人”、“在地球上是我的肉身,我的原身在另外的空间”,对自己的病症认为是“业力”的表现等一些正常人无法理解和接受的信念,成为精神被控制者。他们往往脱离正常的现实生活,不再追求生活的质量,只是满足基本的生理需要而已。少数还会出现幻觉诉说自己开了“天目”、能见到“另外空间”的景物、能听到李洪志的声音、能在白天的天空中看到金光闪闪的“法轮”或李洪志的“佛像”等。   (二)产生幻觉而继发妄想   出现幻觉后自己又无法解释,周围的人又无法理解,痴迷者就会按李洪志的暗示理解并认同自己的功法进入了极高的“境界”,在社会身份确认和人格确认上就会认为自己是“神”,这种信念反复强化,形成妄想,他的思维方式、思维的内容全以“法轮功”出现,你与他每一句对话他都可用李洪志的“经文”对答,这就是我们在教育转化中经常听痴迷者讲得最多的一句话“你是常人,我是修炼人,层次不一样,没有共同的语言”现象的根源。   (三)感知与行为异常   痴迷者中已有部分人员产生感知障碍,感到“法轮”在自己的体内转动,开了“天目”可以给人看病,对自我身体的各种疼痛麻木,他们将这些精神症状理解为修炼“法轮功”后带给自己的特异功能,行为与障碍一致同正常分离,如相互之间攀比被拘留时间和次数,为上层次主动要求被拘留或延长拘留时间,对判刑入狱认为是上了一个“层次”。在日常生活中曾经感兴趣的事再也引不起他的兴趣,生活功能也随之而退化,但感觉却异常过敏,当周围的人眼神或语言稍有不对,他们马上会认为是针对他们而来,对别人的说话往往也会主动“对号入座”。

  三、矫治“身心受益型”法轮功练习者痴迷心理的对策   由于“身心受益”的“亲身感受”痴迷症结形成的复杂性和对“法轮功”练习者心理的影响,使得教育转化难度比其他“法轮功”练习者在某种程度上更大,这就要求我们针对这一症结首先要有严谨的态度、理智的思维、正确的认识论、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其次是通过循序渐进的启发教育、解疑释惑、破解痴迷症结,解除精神控制;最后是通过各种巩固教育,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重塑“三观”,引导他们建立正确的思维方式和良好的心理防御机制。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实事求是,客观理性认识“身心受益”痴迷现象   我们对因“身心受益”的“法轮功”练习者,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是在说假话或夸大其词,对其自诉的“特异现象”不能以只是产生的幻觉来解释,更不能主观而武断片面地否认这些现象存在。对他们的“亲身感受”的直接否定,即不能说服教育他们,还会造成与他们之间更大程度上的情绪抵触,使其封闭自己的情感世界,无法寻找转化的共同点和突破口。我们认为,对于“法轮功”练习者因“身心受益”而产生的痴迷症结,要用客观理性的态度认真对待,客观地承认这些现象的存在,但并不意味我们对“法轮功”内容的认同,相反承认这些现象,是为了理性认识和分析,最终用科学理论破解这些痴迷症结。   (二)应用多学科理论知识破除痴迷症结   在前面我们已经分析了“法轮功”练习者因“身心受益”的“亲身感受”产生痴迷的原因是复杂的,过程是较长的,也知道了他们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因此就不可能简单地用说服教育就解决他们的认识问题。必须根据各个练习者的具体原因和外在表现形式,适度地运用心理学、气功学、生理学、物理学及临床医学的理论知识,由浅入深地引导他们认识为什么练习“法轮功”后会产生“身心受益”的体验?诱导他们深入细致地分析,使他们透过现象看本质,认识到这些体验的产生是气功方法、心理暗示和自身主观心理的期望共同结合的产物,并不是“法轮功”的“特异功能”,纠正他们在认识产生这些现象出现的原因是“归因偏差”所致的错误认识,消除“法轮功”练习者因“身心受益”对“法轮功”产生痴迷的主观感受。   (三)介入心理矫治和医疗治疗,消除产生“身心受益”的心理病理基础   部分“法轮功”练习者经科学的解释后能客观看待自己所谓的“身心受益”,但对于有严重人格缺陷或原患有多种慢性疾病而在练习过程中获得“受益”的体验的练习者,或一些初步转化后停止了练功但出现旧病复发而产生“忘恩负义”情绪的练习者,很有必要对他们进行心理治疗,如可以通过心理治疗中的“系统脱敏法”的行为治疗矫治因产生“忘恩负义”情绪所带来的不安、紧张、焦虑、和恐惧心理。采用医学心理学与临床医学相结合的方法,可以有效控制他们的一些身心疾病,从而改善他们的感知状态,用事实消除练习者对“身心受益”主观错觉感受的心理病理基础。   (四)营造良好的环境,转移信仰替代对“法轮功”的心理依赖   要真正把“法轮功”练习者从邪教的精神桎梏中解救出来,单纯依靠思想教育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对一些心理已完全形成定势的老年练习者,要彻底改变他们不信“法轮功”的心理定势,几率几乎是微乎其微,但可以通过转移其信仰(主要是宗教信仰),或改变其兴趣爱好,可以使其不再信仰“法轮功”。而对其他形成了心理依赖的中青年练习者,主要可以开展认知治疗,帮助他们认知自身的心理依赖状态与吸烟、嗜酒或吸毒所形成的心理是一样的,是长期倾心专注某一行为而适应习惯了这一行为的结果,并非李洪志的“功劳”,使其从心理上主动放弃对“法轮功”的依赖,对一些有严重心理症状的练习者,可以在心理治疗的基础上进行药物治疗,使其摆脱对“法轮功”的心理依赖。同时还可以选择一些适合封闭场所健康的健身娱乐活动,如根据不同的年龄和文化层次组织他们欣赏音乐、诗歌、艺术作品;进行书法绘画展览、文艺表演、歌咏比赛等集体活动;进行家政服务、服装剪裁等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的生活情趣和兴趣,培养自信心,有意识地引导他们改变自己对人生的种种不合理信念,加深对人生意义的正面理解;在集体生活和活动中学会怎样去与环境和人相处;学会正确评价社会、他人或自己,学会接纳现实,减少对社会、他人或自己的不合理或病态要求,消除其自卑和自暴自弃的心理,以理智、宽容的态度对人对事,成为一个心理健康的人,彻底消除对“法轮功”的心理依赖。

  矫治“法轮功”练习者的痴迷心理,是一个极其复杂和需要较长时间的事情,修正他们的信仰,重建其思维体系和认知结构,都需要我们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只有应用科学、理性、客观的方法和手段,全面、系统地阐述清楚“身心受益”的痴迷心理的产生和本质,引导他们真正从“法轮功”的“身心受益”的痴迷和困惑中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