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沟通分析理论解析法轮功痴迷者的人格系统

  人格是一个人生活成败、喜怒哀恨的根源。它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活方式,甚至有时会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人们经常会使用人格特征来解释个体的某些言行及事件的原因。众所周知,法轮功练习者之所以愈来愈沉迷于法轮功中,其中一大部分原因就在于其人格系统发生了改变,导致思想、行为、言论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那么,法轮功痴迷人员的人格系统是如何受到歪理邪说的影响,又是发生了哪些方面的变化呢?下面我们通过沟通分析理论来对此问题进行一番剖析。

  一、何谓沟通分析理论   国际沟通分析协会对沟通分析所下的定义是:“它是一种人格理论,是一种针对个人的成长和改变的有系统的心理治疗方法”。沟通分析理论的基石便是自我状态理论,也就是人格系统理论。它认为人格是由三种自我状态组成,即父母自我状态(P)、成人自我状态(A)、儿童自我状态(C):   P(父母自我)是个体从周围重要人物所获得的感觉、思想与行为,心理状态以权威和优越感为标志,表现为令人难以容忍的家长作风和命令口气。父母自我状态有两个主要功能。首先,它使个体像孩子的父母一样有效行动,促进人类的生存。这是通过养育孩子体现出来的。另外,父母自我状态可以做出许多自动反应,从而保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避免成人自我状态做很多琐碎的决定。   A(成人自我)是针对目前显示的自主性感受、思想和行为的组合体,心理状态以理智和稳重为标志,表现为慎思明断,尊重他人。成人自我状态是生存的必须,它处理信息,经历各种挫折与满足。并且,它还肩负着协调父母自我状态和儿童自我状态之间的活动,成为他们之间的客观中介。   C(儿童自我)对应的是一套自个人童年遗留下来的思想、感觉及行为,表现为遇事无主见,要么感情冲动,要么绝对盲从。儿童的自我状态是人们面对困境时的一种比较不成熟的决策与行动,但另一方面它可以唤起个体的直觉、创造性、自发性驱力和乐趣。   显然,这三者都有相对应的功能,因此,人格的三个方面都有很高的存在价值和发展价值。这三种自我状态的存在组成一个统一的人格整体。在健全、成熟的人格结构中,P、A、C三种自我状态形式应占有相同的分量,三者相互联系而不重叠。只有当其中的一个或其他自我状态打破健康平衡时,分析和重新组合才是需要的。否则三种自我状态中的任何一个,都应被同等地尊重。   当自我状态的平衡被打破时,人们会出现各种心理问题。造成这种不健康的人格系统的根源就在于三种状态间的污染与排除。污染是指父母自我与儿童自我单独或二者同时侵入成人自我,造成混乱和模糊。排除是指三种自我状态之间发生的污染后,人们很少或几乎不用某种自我状态。污染和排除将使人们在处理现实问题时面临严重障碍。

  二、法轮功痴迷者的人格系统   我们根据沟通分析理论关于人格系统的观点,发现法轮功痴迷者的各种问题行为正是三种自我状态的比例失调造成的。他们的“父母自我”、“成人自我”、“儿童自我”三者并非以正常的比例存在,而是出现了污染和排除的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1)   1、双重污染   双重污染是指成人自我状态同时受到儿童自我状态与父母自我状态的污染。   (1)儿童自我侵蚀成人自我   对法轮功问题的研究中发现,很多法轮功练习者是在遭遇到现实生活的挫折后才转向法轮功寻求慰藉的。心理动力学理论认为,人们在面临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可能出现退行的心理防御机制。也就是说,法轮功练习者们在面对生活的困境时,并非从现实出发,调动自身资源,以成熟的成人自我进行应对,而是退行至儿童自我状态,逃避退缩,甚至幻想,或企图寻找强大的力量庇护,让自己在自我的精神世界中强大起来。这种情况下,李洪志以“权威者”的形象出现在习练者们的眼中,并许诺说“每个学员真正修炼都会得到他的保护”。于是,法轮功习练者在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中成了一个随时受人“保护”的儿童,似乎只要练功习法,一切问题都能迎刃而解。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消极逃避的过程中,法轮功痴迷人员的人格系统明显出现了严重的污染。儿童自我状态的不断扩张导致成人自我状态被迫越缩越小,最终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直至消失不见。最糟糕的结果便是痴迷者们完全沦落为法轮功组织中毫无主见的“儿童”,丧失作为一个成熟个体所应具有的理性的自我判断能力。   比如原法轮功习练者肖文辉,本是福州市闽侯县某局科长,因在10年时间里职务一直没有提升,心理开始有些不平衡,认为自己看透了官场的“潜规则”游戏,感觉到这个社会真是不“真”,油然而生的对现实的反感之情。于是“破罐子破摔”,在工作上逐渐变得消极被动,不再努力追求上进,偶然接触了自诩为“真善忍”的法轮功,觉得法轮功中的“做好人”、“真善忍”、“上层次”正合其意,寄希望于练习“大法”能够让自己脱离“苦海”。尽管1999年法轮功被依法取缔,他仍坚持认为法轮功是修炼的“大法”,自己的安危包括生命都受到李洪志“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法身”保护。并且在没有理性地剖析其中原因的情况下,片面而顽固地认为电视媒体上揭露法轮功邪恶的新闻是不实的报道。不仅如此,他整日忙于练功与宣传,完全不顾妻女感受,也不履行家庭义务,导致夫妻二人貌合神离,女儿也对父亲失望透顶。   (2)父母自我攻占成人自我   法轮功的各种歪理邪说不仅成为习练者们儿童自我侵蚀成人自我的力量来源,同时也是他们的父母自我攻占成人自我的利器。法轮功练习者通过不断地练功“学法”,将各种邪教思想灌输到自己的脑中,让其主宰自己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于是,在这种日复一日的自我强化下,他们的父母自我逐渐被各种“经受考验”、“救渡众生的责任”、“伤人福报”、“脱离苦海”等邪说所充斥,于是,他们逐渐以一种家长式作风和命令的口气开始影响、诱导、指教、拉拢新成员,或是开始打击、否定他人和排斥异己,本质上来说他们如此行为的原因并非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而是因为他们凭借着李洪志这位“了不起”的靠山提高了身份,形成一种与“宇宙主佛”结为一体的虚幻感,并陶醉其中无法自拔。于是,在李洪志一步步的“精神引领”下,法轮功习练者的父母自我的部分不断膨胀,并逐渐侵入成人自我。   前例中的肖文辉,十年时间一直坚持修炼的原因是觉得自己“真理在握”, 把法轮功被取缔当作“受难”,把自己的挫折当作是“考验”,同时还觉得自己身上有沉甸甸的责任,要让世人消除对法轮功的误解,使之合法化。期间曾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市、县、镇党政领导、干部投递反动光盘,总量达300多片。不把自己当作“常人”,也不把努力工作和照顾家庭当成自己的责任,而是将自己“神化”,觉得自己的责任是“救渡众生”。这种将“权威者”的形象在自身的思想行为上的投射,就是他身上父母自我污染成人自我的表现。   2、排除   排除是污染发展到极致的状态。如上图所示,在儿童自我和父母自我的“两面夹击”下,成人自我的作用愈加微小,甚至被完全排除。成人自我的特征是理性的、思考的、客观的,在法轮功组织中,有些习练者完全丧失了作为一个成人应有的判断和评价能力,表现为“师父”让练功就练功,“师父”让上京就上京,“师父”让除魔就除魔,“师父”让自焚就自焚。这些习练者个体自主功能的明显丧失导致其最终为李洪志所利用,沦为一举一动任其操纵的木偶人而不自知。   综上所述,在双重污染的情况下,习练者们陷入非理性的世界,无法用理智和现实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事物和解决身边的问题,成人自我遭到儿童自我和父母自我的污染,并最终被排除到个体的人格系统之外,最终酿成了许许多多的家庭悲剧。

  三、如何恢复人格系统平衡   根据沟通分析理论,要恢复法轮功痴迷人员受污染的人格系统,必须扩大与强化其成人自我。而首先要进行的工作是去污染,还法轮功痴迷人员一个“干净”的成人自我。去污染工作一般包括四个步骤:   1、区分成人自我、儿童自我和父母自我。   2、加强各个自我状态之间的界限。   3、教育与训练成人自我。   4、确立成人自我的主导地位。   上述四个步骤,简单也说就是,在运用去污染方法对法轮功痴迷人员进行帮教的过程中,首先要帮助他们明确其人格系统在痴迷法轮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化与这些变化所导致的结果。然后向其解释这些变化的具体原因,唤起其成人自我状态的觉醒。并不断地鼓励其将成人自我状态运用于日常生活当中,甚至用其分析与反思自己沉迷法轮功的整个过程。在反复的运用与总结之后,成人自我状态的主导地位将逐渐确立下来,法轮功痴迷人员的人格系统也将逐步恢复起来。

  四、小结   其实,由于儿童自我和父母自我的无限扩张,自我状态之间的比例失调,最终导致了习练者们行为举止逐渐“走火入魔”的案例还有很多,尽管每个法轮功习练者入教的原因并不相同,但痴迷时的症状却都十分相似,其中几乎都能找到自我状态比例失调的表现。由此可以看出,许多法轮功习练者的成人自我是十分脆弱和容易受损的,而儿童自我和父母自我的污染对法轮功习练者们的现实生活产生的影响是非常糟糕的。他们可能轻则拒绝履行责任,自私冷漠,逃避退缩,重则聚众闹事,违反法律法规,或是抛妻弃子,丧失伦理道德等。总之,沟通分析理论认为,只有能够运用自己适当的自我状态,且在不同情况中正确转移的人才具备健康心理。而没能处理好三种自我状态之间的转换关系,正是导致法轮功习练者痴迷行为的人格系统上的根本性因素。   不管怎样,沟通分析理论强调“人有改变决定的能力”。在帮教过程中,只要法轮功痴迷人员的自主动机被激发出来,帮教人员使用了正确的方法,环境提供了足够的支持,那么法轮功痴迷人员一定能改变与成长,回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