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层次理论在帮教工作中的运用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Abrahan H.Maslow)在1943年提出了“需要层次理论”。马斯洛认为,人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但大体可以归纳为五大类,即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等需要,人的需要大体上是按照这五种层次的需要依次在排序,当低级需要没有满足的时候对高级的需要不太感兴趣。 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来分析“法轮功”痴迷者痴迷“法轮功”的原因,我们不难发现,“法轮功”痴迷者已经错误地把“法轮功”作为满足五个不同层次需求的一种重要手段,李洪志抓住这一点,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精神控制。 下面,笔者从需要层次的角度出发,探析“法轮功”痴迷者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五个方面的对策,以帮助“法轮功”痴迷者尽快摆脱李洪志的精神控制。

一、关心弱势群体,在解决生存之道上下功夫 马斯洛认为,生理需要是人类的第一层次需要,它是指能满足个体生存所必须的一切需要。比如,对食物、健康、水、空气和住房等需求都是生理需求,这类需求的级别最低,人们在转向较高层次的需求之前,总是尽力满足这类需求。比如,当一个人在饥饿时往往不会对其它任何事物感兴趣,他的主要动力是弄到食物。即使在今天,尽管社会民生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仍然有一些人不能完全满足这些基本的生理需求。 一些“法轮功”人员,在参加“法轮功”之前就已经遇到了来自于在生活上的衣、食、住、行、疾病、健康等方面的压力。比如,从性别上来看,以女性为多。练功者女性占百分之八十以上,妇女痴迷者以离婚、家庭危机、下岗、内退和身患疾病者居多,他们感到一种强烈的生存危机,缺乏安全感。由于受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民生政策不可能十分完善,如果不认真地帮这些人解决生存之道,他们的生存问题受到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法轮功”宣传可以不打针、不吃药等就能解决生存问题,一些弱势群体看到这种“成本很低但是效果很好”的万能“灵丹妙药”时,就喜出望外,他们当然就容易被吸引进去了。事实证明,这是一种欺骗,许多法轮功痴迷者由于不打针吃药,而延误了病情,导致丧失生命。比如,1998年农历腊月底,“法轮功”练习者,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52岁的王守金和他父亲王庆润3天内先后去世,是“法轮功”诱骗他们讳疾忌医,结果小病拖成了大病,由肝硬化初期变成了肝硬化晚期,最后断送了性命。在这种时候,李洪志又宣传那些人是由于“层次不够”,对“法轮功”的“忠心程度不够”。比如,已经濒临死亡的王守金,仍一心念着“师父”的“法轮功”。医院给他开了药,他坚决不吃,医生给他打针,他坚决反对。他对家人说:“我这是在‘消业’,‘师父’说了,不能吃药,吃了药就是积攒了‘业力’,就上不了层次了。”1998年农历腊月二十七,王守金不治身亡。因此,凡是靠身体自我恢复成功的情况都是“法轮功”的功劳,都是“层次提高”和“忠心”的“成功案例”,凡是不成功的人均成了“层次不够”和“不够忠心”的“失败案例”。练上了“法轮功”后的人,只能听信李洪志的“消业”论,小病忍着,大病挺着,小病“消”成了大病,轻病“消”成了重病,更有一些人没能把“业力”转化成“德”,却被“业力”给“消”去了生命。于是,这些痴迷者的精神就很容易被控制了。 在这种情况下,要进一步转化痴迷者,要进行必要的科技知识普及,耐心细致地告诉他们,“法轮功”是不能解决生存问题的。同时,还要切实关心帮助弱势群体,特别是要关注那些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存在困难的群众,让他们在生理需求上尽量减少缺失,不再受一些歪理邪说的误导。因此,不断扩大民生覆盖范围,解决那些在生存上存在困难,特别是要解决那些“法轮功”痴迷者中生活窘困的人的生存问题。帮助痴迷者解决生存之道是转化痴迷者的一种有效途径。当然,仅靠国家的力量是有限的,还需要广泛发动社会的力量来尽量帮扶弱势群体,帮助那些在生活上有困难的群众需要得到力所能及的帮助,让民生关注达到全覆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民生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和升级,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帮扶力度不断加大,那些因为生理需求缺失而寄希望于靠歪理邪说来摆脱困境的情况将会进一步减少。

二、建设和谐社会,在加强社会稳定上下功夫 马斯洛认为,安全需要是人类的第二层次需要,指能满足个体免于身体与心理危害恐惧的一切需要,如收入稳定、强大的治安力量、福利条件好、法制健全等等。安全需求包括对人身安全、生活稳定以及免遭痛苦、威胁或疾病等的需求。和生理需求一样,在安全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之前,人们唯一关心的就是这种需求。 对许多人而言,安全需求表现为安全而稳定以及有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退休福利等。主要受安全需求激励的人,在评估职业时,主要把它看作不至失去基本需求满足的保障。如果管理人员认为对员工来说安全需求最重要,他们就在管理中着重利用这种需要,强调规章制度、职业保障、福利待遇,并保护员工不至失业。如果员工对安全需求非常强烈时,管理者在处理问题时就不应标新立异,而应该避免或反对冒险,让员工们循规蹈矩地完成工作。 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上难免出现不稳定的因素,比如,下岗失业,社会犯罪,太空威胁等,这会增加人们对社会的恐惧感。特别是,李洪志又过度地夸张社会不稳定因素,甚至鼓吹宇宙大爆炸理论等,更增加了人们对社会和宇宙的不安全感。如,李洪志煞有介事地说人类文明至少经历了81次“周期性的变化”,他说:“现在……社会在整体往下滑。”“你返回到原来人类社会这个境界当中,不用太高,你回头看一看人、今天的人类社会,就会发现很可怕!真的很可怕!你看现在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人如果再滑下去就面临着毁灭,彻底的毁灭,那叫:形神全灭,很可怕!”有些痴迷者生活上,生理上虽然不存在什么困难,但是因为担忧安全的原因,而导致误入李洪志的“法轮功”。李洪志一直鼓吹自己是社会和宇宙的救世主。比如,李洪志鼓吹“政府无用论”,目的是宣扬要用“法轮功”来统治全世界的思想,要夺取“超政府”、“超法律”的权力。于是那些对社会、对宇宙充满恐惧的人,就很容易上他的当。 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要用科学的理论和事实来批判这种社会恐惧论,又要切切实实地建设和谐社会,打击社会犯罪,切实增加社会稳定性,增加人们的安全感。同时还要,用科学手段将宇宙的奥秘知识向世人普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实在进步,不是在倒退,宇宙也不是很危险的,社会的不稳定程度也远非达到李洪志所描述的程度,也要帮助人们科学地评价社会的平安程度。同时还要设法告诉人们只有靠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努力才能减少不稳定的因素,靠李洪志的“法轮功”理论是无法解决社会不稳定性问题的,他们的理论和行为只能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不安全的诱因。

三、加强人文关怀,在扩大人际交往上下功夫 马斯洛认为,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他有社交的需要。社交需要是人类的第三层次需要,指能满足个体与他人交往的一切需要,如友谊、爱情、归属感等等。社交需求包括对友谊、爱情以及隶属关系的需求。当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得到满足后,社交需求就会凸显出来,进而产生激励作用。在马斯洛需求层次中,这一层次是与前两层次截然不同的另一层次。这些需要如果得不到满足,就会影响员工的精神,导致高缺勤率、低生产率、对工作不满及情绪低落。 管理者必须意识到,当社交需求成为主要的激励源时,工作被人们视为寻找和建立温馨和谐人际关系的机会,能够提供同事间社交往来机会的职业会受到重视。管理者感到下属努力追求满足这类需求时,通常会采取支持与赞许的态度,十分强调能为共事的人所接受,开展有组织的体育比赛和集体聚会等业务活动,并且遵从集体行为规范。 很多“法轮功”痴迷者,既不是对生存问题担心也不是对社会稳定问题担心,而是对缺乏良好的人际交往,总觉得没有归属感。有的是不善于社会交往,有的是在交往中经常遇到钉子,不喜欢再交往。但是,这种人从内心上还是希望得到交往。但是,客观上得不到有效交往,于是在归属感上产生巨大缺失。他们处于弱势生存状态,属于社会的边缘,在思想、情感等方面缺乏归属感。这种人往往很孤独,需要社会给与深度的关怀。但是,由于主观和客观等因素决定了,他们不能有效交往,因此,他们处于一种深度的痛苦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法轮功”提供了这样一种环境,让练习者,集体“练功”,集体谈心得体会,相互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启发”,大家都成为“教友”,产生一种所谓的“集体的温暖”。于是,痴迷者感到了来自于组织的“关心”,于是痴迷者就认为找到了自己的“家”。他们越是这样自我封闭和自我欺骗,就越是增加对“法轮功”群体的归属感和依赖感,越是与圈外人拉开距离,越是离不开这个“组织”。实际上,这是一种群体性的误导,是群体性的偏差。 针对这种交际缺乏性的痴迷者,我们应当我们尽量营造良好的交际环境,针对不同类型的人群提供不同的交际环境,要营造一种良好的人文氛围。比如,建立公共活动环境,提供多种活动载体,让各种类型的人都有自己的健康交际,从那里找到自己的归属感,找到属于自己真正的“家”,不再误入歧途,走错“家门”。

四、倡导社会公德,在维护公平正义上下功夫 尊重需要是人类的第四层次需要,指能满足他人对自己的认可及自己对自己认可的一切需要,如名誉、地位、尊严、自信、自尊、自豪等。尊重需求既包括对成就或自我价值的个人感觉,也包括他人对自己的认可与尊重。有尊重需求的人希望别人按照他们的实际形象来接受他们,并认为他们有能力,能胜任工作。他们关心的是成就、名声、地位和晋升机会。这是由于别人认识到他们的才能而得到的。当他们得到这些时,不仅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同时就其内心因对自己价值的满足而充满自信。不能满足这类需求,就会使他们感到沮丧。如果别人给予的荣誉不是根据其真才实学,而是徒有虚名,也会对他们的心理构成威胁。 一些“法轮功”痴迷者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认为自己应该得到的社会承认度的期望值很高,但是现实中又不能得到很好满足。于是,他们感到社会不公平,感到社会不真、不善、不美,因此,对社会憎恨。 针对这种情况,“法轮功”提出所谓的“真、善、忍”,痴迷者在参加“法轮功”活动过程中,“教友”之间相互“尊重”,相互“鼓励”,无论谁有“心得”,立刻得到其他“教友”的羡慕眼光,于是,大家都感到一种“成功感觉”,甚至得到“师父”的“表扬”,总觉得自己很受“尊重”,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是一些自己的一点神经质的错觉感受,也会得到“教友”认可和师父的肯定。受心理学中的“从众性效应”现象影响,于是痴迷者越来越走向神经质的错觉感受,从而形成心理学中的“极端性转移”现象,出现集体性偏差。 为此,我们除了要加强说服教育以外,还应当倡导社会公德,积极加强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同时也要树立正确的标杆,引导人们形成一种的正确的公平观,形成正确的正义感,让公平正义成为社会的主流,让社会公德成为一种核心,不然社会道德滑坡,不要让坚持公平正义的人吃亏。要形成一种倡导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让失落者找到自己的自尊。

五、拓展成长空间,在搭建发展平台上下功夫 自我实现需要是人类最高层次需要,指满足个体把各种潜能都发挥出来的一种需要,如不断的追求事业成功、使技术精益求精等等。自我实现需求的目标是自我实现,或是发挥潜能。达到自我实现境界的人,接受自己也接受他人。解决问题能力增强,自觉性提高,善于独立处事,要求不受打扰地独处。要满足这种尽量发挥自己才能的需求,他应该已在某个时刻部分地满足了其它的需求。当然自我实现的人可能过分关注这种最高层次的需求的满足,以至于自觉或不自觉地放弃满足较低层次的需求。 在现实生活中,绝对懒惰的人没有,每一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追求价值体现和实现成长需要的时候,特别是社会上一些层次比较高的人,往往都有一种追求自我价值体现的需要。实际上,不同的人,对自我实现价值的内容选择和方式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就是喜欢追求虚无缥缈的东西,有的人喜欢现实的东西。比如,有的“法轮功”练习者,本身在社会的地位并不错,而且学历层次也比较高,但是,他们喜欢虚无缥缈的东西,因此就喜欢上了“法轮功”。因此,他们觉得这是达到“自我实现”需要的一种选择。比如按照“法轮功”所说的,他们通过练习“法轮功”可以追求“圆满”,“上层次”,甚至可以成仙成佛的。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后,李洪志更是拿弟子们的生命当个人赌注,多次鼓动弟子们要放下生死,去从事违法活动。如《去掉最后的执着》要求:“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我还告诉大家,别看我有许多大法弟子被迫害死了,法已经定了:他们的生命将和迫害他们的那个最高的生命调换位置(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法轮功”将一些宗教思想进行嫁接处理,融合到其中,给人一种错觉,仿佛“法轮功”就是一种“宗教”。因此,那些追求虚无缥缈的人,就容易上当。 因此,要转化这种类型痴迷者很难,因为他们是追求一种高层次的需要的人。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解释,当一个人追求高层次的需求时,他会不惜一切代价地进行。产生一种“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的冲动,给人的感觉是在追求信仰。为此,一方面要想办法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另外一方面,在工作上,要尽量地为每一个人创设不同的健康发展平台,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给每个人提供成长的空间,不让其他人步后尘,也要让那些痴迷者感到,脱离“法轮功”之后,仍然有自己发展的空间,仍然可以自我实现。

  转化“法轮功”痴迷者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痴迷的原因不同,转化的手段也应该不同。有的可能是五种层次中的一种原因,有的可能是几种原因都存在。不过,任何人的需求层次都会受到个人差异的影响,并且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不排除个别高层次的人追求低层次的需要,而低层次的人最求高层次的需要。只有找到真实原因,进行分类转化,才可能有针对性地转化那些痴迷者。原因不排除,即便痴迷者不痴迷“法轮功”,也有可能痴迷其他类似的东西。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不断加强各方面对“法轮功”痴迷者的关心帮助,会有越来越多的痴迷者摆脱李洪志的精神控制。这个时期就在不久的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