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现象的心理学分析

  邪教作为当今人类社会的精神毒瘤,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威胁。反对邪教,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团结,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邪教所散布的那些歪理邪说,从知识理性分析的角度看往往漏洞百出,不堪一击,但现实生活中为什么那么多的人深陷邪教痴迷状态不能自拔,甚至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深陷其中呢?本文试图从邪教痴迷者的心态和邪教组织蛊惑人心的手段入手,对邪教现象的心理学根源做以简析。

  一、邪教痴迷者的心态分析 为什么一些有着相同生活环境、社会地位、文化程度的人面对邪教的鼓吹和怂恿会有或接受或拒绝的强烈反差的行为呢?这说明发生邪教痴迷的根本性原因在于个体的内部心理因素起重要作用。 1、易于导致选择邪教的思维方式 尽管导致每个个体加入邪教团体的原因可能大相径庭,但他们所具有的心理特征具有共性。一方面,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引起较高的社会心理压力,在这种焦虑的情境下,个体与别人亲近的需求就会增加,而现代生活中又缺乏相应的沟通交流的机会,人际关系相对更加隔阂,这种长期的需求缺失的负面情绪反应是导致产生心理疾病的原因之一。 心理学调查结果显示,易于选择邪教组织的人往往会至少具有以下性格倾向中的一、二项:一是具有偏执、强迫型人格倾向。这种人格倾向往往认知狭隘、偏执,无反向思维,易于被邪教组织的鼓吹所控制。二是具有分裂型人格倾向。这种人格倾向敏感于某种奇异的心理体验,思维习惯于任意联想,易于被邪教组织鼓吹的奇迹所吸引。三是具有癔症型人格倾向。这种人格倾向易受暗示,渴望得到注意和赞赏,好幻想,不习惯于理性逻辑思维,情绪化超出理性思维,易于用想象代替现实以满足心理需求。四是具有冲动型人格倾向。这种人格倾向易于爆发负性激情,行为有不可预测性,往往情绪激动极易发怒做事不计后果。五是具有神经质人格倾向。这种人格倾向不相信自己能驾驭生活,缺乏自信,盲目乞求他人帮助,自愿从属他人,缺乏这种依赖会有毁灭感和无助感。六是具有受施虐型人格倾向。这种人格倾向易于任人摆布、自轻自贱、屈从外力,甚至自我伤害、自我折磨,以放弃自己的人格尊严,以摧残自己的身心健康,牺牲亲人朋友的感情甚至生命等来换取权力、财富和社会认可。易于成为邪教攻击社会的工具。 2、成为邪教痴迷者后的思维方式 当人们成为邪教信徒,并发展为所谓的邪教痴迷者后,他们偏执型思维方式得到更加强烈的激发。他们的行为往往产生看起来相悖的心理现象:一方面是过分绝对化、刻板化的硬性思维;另一方面是过分的片面性、单轨性的消极思维。他们往往极端固执、我行我素,对任何人的善意劝告都视为对自己的迫害或别有用心而“刀枪不入”。可是对邪教组织的任何一句话,任何一项要求,会毫不犹豫,立即付诸行动,对于家庭、社会的责任可以毫不理会,国家利益完全不屑一顾,完全的以自我为中心思维。其人生的价值追求很明确:完全为了自己能够“上层次、圆满”。这是硬性思维偏执的体现。 而消极思维在心理学上也被称为弊导思维,是指一个人的思维活动专门指向令人恐惧、消沉和可能导致失败的事物上。这种思维会产生一种强烈的心理定势,与消极的负性情绪形成恶性循环的互动关系,使得邪教痴迷者看到的更多的是社会的阴暗面,更加坚信只有跟随邪教教主才能追求一种绝对化的完美无憾的理想天国,于是眼里就容不下凡世间的一粒沙尘。因此把注意力高度地投注到不完美的事情上,并将其无限放大。于是在恶劣的情绪状态下,就逐渐形成一种非常固执的偏执型思维方式。这种偏执型思维使得邪教痴迷者对现实世界产生强烈的疏离感和排斥感,这种急于到天国世界去的白日梦,无疑就是一剂特效的精神毒品,极易使邪教痴迷者心理成瘾,难以解脱。

  二、邪教组织蛊惑人心的手段 邪教痴迷者到底是怎样达到对邪教如此依靠和信奉的地步呢?他们为什么不会主动脱离邪教组织呢?从心理学的角度上看,这是邪教组织惯用的蛊惑人心的方法所达到的效果。 (一)精神控制的心理学方面的理论依据 1、需要层次理论与精神控制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个人成长发展的内在力量是动机。动机是由多种不同性质的需求组成,而各种需求之间,有先后顺序与高低层次之分。既有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等方面的低级需求又有爱与隶属需求、尊重需求以及自我实现需求等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高级需求。[1]在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如果人们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就会寻求其他途径得到满足,这也是邪教运用精神控制的社会心理背景。所谓精神控制,也被称为“洗脑”,是指一个群体或个人系统地运用超乎常规的方法,劝说其他人顺从操纵者意愿的过程。精神控制的最主要特点就是对信徒和外界环境交往的控制,使信徒完全接受某种特定的理念。如果这种控制的程度特别强烈就会内化,演变成一种信徒自愿的控制行为。邪教精神控制的实质就是操纵者为了自己组织的目的和成就,给信徒施加影响,使信徒心理过程和行为受到一时性或永久性控制,形成“成瘾”心理。[2]精神控制的机理建立在条件反射学说理论上。 2、S-R原理与心理定势 邪教组织运用行为主义心理学中的S-R原理,即刺激-强化的原理,实行单一信息源的轰炸式刺激和强化,形成某种心理和行为的固化效应。另外,邪教组织还利用心理学中的从众心理又强化了在没有直接强制要求的条件下依从群体压力的行为表现,即在受到团体给予的有形或无形的压力时,使自己的行为和意见发生变化,以迎合团体的行为和意见的倾向。邪教组织还常用暗示感染的心理效应。暗示是个体无意识中接受了人或环境以非常自然的方式向其发出信息后,做出相应反应的一种心理现象。如果受暗示者缺乏相应的知识经验,又十分容易迷信,或有某种强烈的需求,就会出现非常强烈的暗示效应。感染是通过语言、表情、动作及其它方式引起他人相同的情绪和行为。一般来说,人员数量越大的群体暗示和感染越容易起作用。邪教组织还常利用信众的心理定势。心理定势是指以前的心理活动对以后的心理活动形成一种心理倾向,从而影响以后心理的活动,在对陌生人形成最初印象时,这种作用特别明显。 (二)邪教组织所采取的蛊惑人心的手段 1、邪教组织吸引信众的手段 邪教组织往往先利用人们的需要心理,提出一些蛊惑人心的口号。如法轮功就打着“真、善、忍”和“强身健体”的口号,让许多善良的人们在毫无心理防范的情况下,抱着美好的愿望走入邪教组织的圈套。这是邪教组织利用人们对自我实现的精神追求和希望健康长寿的需要吸引信众的惯用手段。 此外,邪教组织还利用人的社会交往与归属的需要来吸引信众。人在社会交往中希望过群体生活,并在群体交流中得到爱与关怀,获得尊重和归属认同感。邪教组织用刻意的、矫揉造作的阿谀奉承、拥抱、贺卡、抚摸等方式让信众感到被关爱。邪教组织都宣称的信徒彼此之间关系平等,统一财产,还对困难的人进行捐款,树立慈善家的形象,骗取人们的信任和支持从而加入邪教组织。这就是心理学中的“入门槛”策略,即先用甜言蜜语哄骗你入门,再一步步套牢你的思想和行动。 2、邪教组织强化信众观念的手段 邪教组织使用软硬兼施的手段,对于归信者进行精神禁锢,使得信众深陷邪教不能自拔。使大量的邪教痴迷者在邪教教主的怂恿下不断做出常人难以理解的自杀或攻击他人或与社会为敌的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 在“软”的方面,邪教教主宣称自己掌握了某些特殊的知识,追随者只要不断修习就能获得不寻常的体验。如奥姆真理教宣扬修炼本教功法,可以获得空中飘浮、透视能力、念力等超凡能力。教主通过各种熟练的操纵和欺骗,催眠,诱导意象和间接的暗示。比如利用尽情宣泄法,如不停摇摆,和着节奏拍手,旋转舞等产生晕眩和头脑恍惚之感。这些反应使信徒相信此行为对他们是有益的,只需坚持下去,就能实现人生的“终极意义”。此外,一些邪教利用不断的重复的颂扬或歌唱的方式制造“气氛”,引起成员的“思维停止”,产生半催眠状态。邪教组织教导信徒,只有他们掌握着“真理”,别人都是被误导的,被魔鬼操纵的。要求成员谴责当今的价值观和信仰,要有高人一等的优越感,要拒绝与“社会人”的联系。邪教组织鼓励成员断绝与家庭、朋友的关系,以便于实行精神控制,信徒处于一种相对封闭的组织系统中以增加对教主的依赖。 在“硬”的方面,邪教组织往往控制信众的时间和生理环境(人际接触的信息),即切断原有信息源和对这些信息源的解释,将个体与原有的参照群体[3]相隔离。而对权威的极端服从,随着依赖感的增加,对事物的正确判断力和理解力就会消失。在邪教组织里,不许怀疑教规,也不许关注能显示信仰系统内部矛盾的东西,教主、教规和组织永远正确,如果有错,那只能是教徒自己的错。受集体压力所致,个体成员就很难坚信自己的看法。除了个别如“奥修静修会”外,其他邪教组织一般都严禁教徒脱教。各种邪教,如日本的“奥姆真理教”、美国的“天堂之门”台湾的“上帝拯救地球”飞碟会,还有“法轮功”组织,都有一个共同点,即歪曲利用宗教教义,极端狂热地编造散布“世界末日”邪说,把世界末日定在近前,声称信其教者得生,不信其教者必死。 社会心理学表明,在相对封闭环境下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情感、观念、追求都转向同一个方向,自觉性、个性被消解。成员之间可通过相互感染使整个群体易于接受同一情感或观点。任何一种暗示都会在群体中产生连锁反应,使某种观念或者情感得到迅速传播,使个体做出为群体的共同利益或信仰而牺牲一切的行为。这就是邪教信众之所以为其组织做出种种出离想象的行为的原因。

心理学家荣格说过,就像人的身体需要盐一样,人类的心灵从记忆难及的洪荒年代起就感觉到了信仰的需要。[4]信仰寄托着人的精神最高的眷注和关怀。正常的宗教信仰中的利于社会发展的积极方面是可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但打着弘扬宗教信仰幌子的邪教组织却是破坏社会安定的不和谐因素。而且越是邪恶的信仰,越是要彻底地扼杀信仰者的理性。为此,要正确区分宗教和邪教的不同,特别是不能忽视信仰异化导致的对邪教的痴迷的社会心理动因。 邪教痴迷者也是受害者,他们的心理异化是由于邪教团体利用人们的宗教需求和对人生意义的追求采取的精神控制的策略造成的,但他们寻求精神平衡的需求是真实的。如果缺乏强有力的心理支持和帮助,受害者无法认识到他们被欺骗或被利用。他们自身是没有足够的力量或健康的精神状态来认识到他们被利用的事实。所以,以心理干预为方法,使精神痴迷的邪教信众脱离邪教精神控制性环境,引导他们多参加有益的社会或集体活动,扩展生活视野,激发其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命的珍惜,正确认识和对待自然和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保持良好健康的心态,不再受邪教侵害。(西南大学宗教研究所 边晓龙)

  参考书目:   [1]张春兴,现代心理学:现代人研究自身问题的科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465-466   [2][日]西田公昭,邪教的精神控制,东京,纪伊国屋书店,1995   [3]S.E.TaylorL.A.PeplauD.O.Sears著,谢晓非、谢冬梅、张怡玲、郭铁元等译,社会心理学(第十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4](P588)荣格,心理类型学[M],西安:华岳文艺出版社,1989